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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绍仪与中英西藏谈判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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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ke
时间:
2009-9-21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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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绍仪与中英西藏谈判述评
在早期的中国外交史上,充斥人们耳目的多是屈辱求和、丧权失利的记载。有饰辩之词曰:弱国无外交。果如是乎?非也!唐绍仪在1904年至1906年与英使谈判西藏问题即是一例。 <STRONG>一、中英西藏问题起因</STRONG> 西藏在我国西南部,广袤六十五万一千五百方里,域内分前藏、后藏等,其民族本为唐虞时代之三苗后裔,自古以来与中原地区有密切关系。于汉为西羌,唐宋为吐番,元为乌思藏。清太宗崇德八年,并遣使至盛京,尊清太宗为“曼殊师利大皇帝”,极表崇敬之意。西藏诸首领则受中朝册封。至雍正二年,世宗封后藏台吉颇罗鼐为郡王,使总辖西藏事务,并设西藏办事大臣正副二名,领川陕兵分驻前、后藏镇之,是为驻藏大臣之始。后来,凡藏政事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裁决,而达赖、班禅之继承者亦由驻藏大臣主持选定,由中朝册封。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① 藏地区域广阔,人口稀少,界于英俄两大之间。从经济利益和政治势力出发,英俄不可避免要争夺之。19世纪末,英国在控制印度之后,又逐步置西藏的邻部尼泊尔、不丹、锡金于其势力范围之内,使西藏藩篱尽撤,门户洞开。接着就将侵略的魔爪伸向西藏。对英国来说,占据了西藏可东取川滇,与所置于扬子江之势力打成一片,出中亚,与俄国之西伯利亚铁路争雄长。方其时,俄国也正向东南扩张,向东进占中国满洲,向南,蒙、藏成为其扩张之自然延伸地。得西藏则继可掠取蒙古新、青诸地,南下印度占孟加拉海湾不冰港,以纵断亚洲大陆。英俄长驾远驭之雄心双方各不相下。②在行动上,英国为了巩固其在印度之地位及维护其在中国所占的优势利益而先走了一步,措施更为积极。俄则由于其他牵制,一时无法占领,还有赖于中国保持西藏不致被英攫取。因此,当时西藏面临的主要敌人是英国。 这时的中国已积弱甚深。自1840年以来,列强接踵而至。面对强权,清政府始而虚骄,继而张惶,终则忍辱退让、妥协投降。至19世纪末,帝国主义的势力已从东南渗入了中国腹地。对于西藏贫瘠边远地区,清政府虽视为藩属,而不能实力开发之,也无力控制之,这时更无暇兼顾。对于英国在西藏邻部之深谋远虑的军事行动也没有予以重视。历任驻藏大臣麻木因循,以派驻西藏为苦差,比作充军流放,③谈不上有所作为。就这样,中国坐视英国将西藏之邻都尼泊尔、不丹、锡金一一吞并,无力为禁止,并且与英订约,予以承认。 1890年3月,清政府以驻藏帮办大臣升泰为全权大臣,与印度总督兰斯顿缔结《藏印条约》八款,规定自不丹交界之支莫挚山起,至廓尔喀边界止,分藏、哲界;哲孟雄归英保护,其内政、外交皆英主之;藏印通商交涉游牧三款俟后议。1903年12月,清政府又派四川越巂营参赞何长荣、税务司赫政与英国特派政务司保尔,在大吉岭议定《藏印续约》九款,规定亚东开关通商,印度递驻藏大臣文件由印度驻哲之员交中国边务委员驿递,藏人到哲游牧,遵英国定章等。④ 这两个条约之签订,对于中国无异于割肉,但麻木的朝廷竟不感痛。然而,藏人身处此地大受其害:失去了藩地(哲孟雄),游牧大受限制,通商则英商独得其利。因此,藏人对此条约不肯承认,坚执不遵。中国政府亦无如之何。英公使选与总理衙门交涉,亦迁延不得要领。⑤ 甲午以后,中国有联俄制日之说,俄亦乘机置问藏事。有俄人多哲夫,以佛教宣传为名,煽动藏人联俄抗英。此时藏人正仇英,又感中国不足以依赖,于是亦有联俄抗英之意,于是1900年、1901年两次派使至俄觐见俄皇。⑥俄对视藏为囊中物的英国大为不满,曾多次对中国提出质问,清政府则延而不答;驻藏大臣以不能劝导藏人为词相推诿,⑦不知此为放弃主权、损辱国体的愚蠢之举,致遗英人中国对西藏无主权之口实。 1904年,日俄战发,英政府乘机侵西藏,命边务大臣荣赫鹏率兵入藏。由于驻藏大臣有泰畏敌不敢出与交涉,反有以英兵压服藏人的奇想,希望藏军被打败而能“从吾号令”,⑧于是对英藏冲突采取消极放任之态度。结果,没有训练的藏兵节节败退,英兵送抵拉萨,达赖出走,班禅等出任和局,与英订立《拉萨条约》,允许江孜、噶大克、亚东为商市,承认除将来规定税则外,概不征收租税,并将所有自印度边界至江孜、拉萨之炮台一律削平。又西藏土地之租让、铁路、电线、矿产或别项利权、以及货物、金银、钱币等抵押拨兑,非得英政府允许,不可举办。按此,实将西藏完全置于英人统监之下。⑨ 英藏订约的消息传开,国内外论议纷腾。不仅国内舆论反对,外国亦起干涉。“俄人抗议,即义(意)德美等国亦有照会到部”。⑩尤以俄国抗议最力,声言中国若许西藏利权与英,则要将库伦、新疆予之以抵制英国。[11]并在边境制造紧张气氛,大有派兵进入伊犁之势。[12]面对各国的抗议,清政府不得不对西藏问题予以重视,急召王公大臣会议对策。一面严旨制止有泰签押,一面与英公使会商。经外务部与英多次交涉,英始允派员会议。 <STRONG>二、唐绍仪鹰任议约大臣</STRONG> 中英西藏谈判,对中国来说,关系到国家的主权与领土的完整;对国际上说,关系到列强的均势能否维持。因此,非手腕敏捷、谙练外交之员弗克膺此重荷。清政府反复筹商,决定命津海关道唐绍仪改三品卿、加副都统衔,赴西藏全权议约。 唐绍仪是早期留美学生,是受西式教育成长的,对西方文化、制度有过亲身感受。回国后在李鸿章、袁世凯的提携下进入了上层统治集团,故对中国上层的腐朽没落亦有较深的洞察。目睹中西间文明与落后、强盛与衰弱的天壤之别,稍有爱国之心、民族之情者,无不产生奋发图治之热望。唐绍仪归国后之仕途,基本是与外交紧密联系的。因此,通过外交谋划有利于国家、捍卫国家领土与主权之完整就成为唐绍仪义不容辞的责任,亦是唐对国家之最大贡献。 唐绍仪早年的阅历,有利于他增长国际知识、陶冶气质,使他成为一个新型的外交家。与旧式封建官僚相比,他有着超凡的胆识和气度。在后来的对外交涉中,对于强权外交之手段能应付自如。他的外交才华,早在朝鲜任事时便有所显露,引人注目。1881年从美回国不久,唐被派往朝鲜帮助税务司开设海关。这时朝鲜仍系中国藩邦,但随着日本势力的兴起,朝鲜已成为日本扩张的第一目标。因此,朝鲜成为中国外交的重点对象。清廷为了维护对朝鲜的宗主地位,派血气方刚、年青有为的袁世凯总理朝鲜交涉通商事宜。唐、袁即相识在这。唐、袁的文化教养不同,品质有异,但在此时此地,仍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正处英华奋发之年,朝鲜对他们步入仕途、崭露头角正是大有作为之地。他们从不同的思想角度出发,都竭心尽力地承担着维护中国对朝鲜统治地位的职任。唐在帮办税务中的表现颇受袁的赏识,因此,两度被袁荐为代理。在代理交涉通商事宜中,亦能秉承袁的一贯意志,坚决维护清政府对韩的宗主地位,袁称赞他“优有识略、明敏谙练”。[13]甲午战争之后,朝鲜成了日本的保护国,清韩关系非常尴尬。但清朝仍舍不得丢弃宗主国的面子,继续阻止朝鲜“欲居自主之国”。因此,清政府以唐“在韩年久,熟悉情形”,先派为朝鲜通商各口华民总商董,以应付交涉事宜。[14]不久,改为朝鲜总领事官。[15]唐在此困难时期,独任其难,竭力应付,维护清廷面子,受到了赞扬,并获“以道员遇缺即选,并加二品衔”的晋升。[16]1898年唐从朝鲜回国后,又随袁世凯赴山东、天津,成为袁世凯北洋集团的得力外交人才,屡办交涉,总理洋务局。在办理教案,特别是收回天津的交涉中,起过很大作用。袁称他“才识卓越,血气忠诚,谙练外交,实罕具匹”,恳请朝廷破格施恩,“准唐绍仪以道员交军机处记名简放”。[17] 唐绍仪被任命为全权赴藏议约,说明他出色的外交才能已得到清政府的确认。中国能否保住西藏的主权,能否平息外国的干涉,实有赖于唐绍仪。 <STRONG>三、印京谈判力争主权</STRONG> 唐绍仪启节之前,先于1904年10月11日晋京请示机宜。清政府作了四点指示:改英藏条约为英清条约;凡有关中国主权之事,须格外留神,勿有损失;新订之约,无使有反对俄国之口实等。[18]按《拉萨条约》,西藏主权已不归中国,如今唐所负使命,无异于将虎口之食探而出之,其难可以想见。 唐绍仪请训后,即带同参赞张荫棠、梁士诒等于1905年2月抵印京加尔各答,与英国议约专使费利夏谈判。向来大国使臣都是气势汹汹,挟势自傲。英费使这次也不例外。开议之初,便将与西藏私订之约 将与西藏私订之约交与唐阅,促令签押,毋庸置议。他以为唐也会像以往中国历办交涉之大员那样唯命是从,不敢争议,殊不料这次棋逢对手。唐也运用严厉的外交辞令,驳之曰:“约尚未议,何能遽签”。费使云:“萨公使(即驻京英使萨道义)来函称,中国并无改约之意,今遽欲将约作废,则无可再议”。唐云:“贵国既接待议约,则我自有商议之权。中英之所以必须会议者,因西藏之主权在中国也。藏约既有干犯中国主权之语,自应解释明白。”费使无词,始允由唐拟稿。既而唐将原约中有碍中国主权之第九款全行删除,并加上“英国无有侵占西藏之意”,其余各款亦改易七八。费使认为无异于废约,声言“英费数年心力,耗兵费八十余万镑,冻毙士卒百余人,始成拉萨约,今将约内已得利益,全行让出,无此办法。谨直告贵大臣,此稿断不能更改”。 至第三次会议,费利夏称中国“只须于总纲上声明藏为华属一语,其余不须更改。……且中国所订十六、十九两年之约(即《印藏条约》、《印藏续约》)藏人均不遵守,何如藏人甘心画押之约可以实行。”唐绍仪对此驳之:如此“则只须中国政府照会萨使于约中加入此句,萨使照复允准便了,何必派使到此会议,且既以藏人签订之约为可行,则当日荣赫鹏又何必延有大臣画押?”[19] 此后历次会议,互相辩难。双方争议焦点是“中藏”的关系问题。 费利夏借口英据藏仅为防俄,引例说中国对藏向不负主国义务,只认中国是西藏之上国,“中藏”关系与昔之朝鲜、越南、琉球、缅甸同。如此,则中国难阻西藏自主,英以此奠定其与藏所订之《拉萨条约》的合法地位。唐绍仪洞知其意,坚持中国为西藏之主国,并举历代达赖、班禅册封、藏员补缺、请旨简放、藏兵由驻藏大臣岁操各事为证,以驳其与藏私订条约之合法性,表明中国的主国立场。面对英使的凌人气势,唐绍仪不屈不挠,严正声明:西藏主权在于我国,荣赫鹏与我国藏僧数人私立约书,我方自有权不承认。此行并非哀求议约,倘在印不能妥商,我国自有办法,即本大臣奉命使英亦自有办法。”当英使再次通令签押,声言此乃末次议稿,不容再改时,唐绍仪亦意气凛然地声明:“甚愿听末次二字,英国与藏僧立约,只有一面,并非两平等国,不能视为已得权利。若照此稿,我断不能画押。”双方争持不下,谈判陷入僵局。[20] 1905年夏,印督寇松与费利夏借事离印京往森罗避暑,把唐绍仪留在加尔各答派韦礼敦来往传话,实属傲慢无礼。唐以印督狡诈、英使坚持,拟另图他法,是以电外务部自请遣撤回国。[21] 当时,英国谈判专使虽是费利夏,然幕后操纵的是印督寇松。寇松好大喜功,侵略成性,素怀吞藏野心。早在1903年初,他即呈报英阁,表示其对西藏之主张:不顾中国在藏之宗主权而与西藏直接交涉,呼请英国对藏“急起图之”,不惜“派武装代表入藏”。日俄开战后,日以防俄之说进,鼓动英兵入藏。待英藏《拉萨条约》签订,又谬报英廷订约时我国驻藏大臣亦在场,彼对条约并不反对,藏人和形于色必能遵守,等等。英费使则事事仰承寇督之鼻息。唐绍仪觉得与他继续争持徒劳无益,望之放弃已得之权利如探虎口之食,难也。故请撤使回国,以避一时之锋。[22] <STRONG>四、北京签约挽回主权</STRONG> 唐绍仪所说:“倘在印不能妥商,我国 自有办法,即本大臣奉命使英亦自有办法此言一方面有严词威慑之意,另一方面也确有可行之根据。因唐已察知英印对藏态度有缓急之分。印督主张乘时并吞西藏,而英政府以英俄外交上已有芥蒂,若并藏过于急进,最足惹起冲突,故寇松主急,费利夏与驻印陆军统帅吉青纳则主缓”。[23]且寇松骄悖,英人多恶之,并与陆军大臣吉青纳不和,互相齮龁,英廷将撤其职。[24]因此,唐拟通过强硬态度,以加深英印矛盾,减压急进派,延增主缓气氛,待寇督去职后,再图与议。此为政治转圈之手段也。</P(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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