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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至清初中央王朝对嘉绒藏区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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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h516
时间:
2009-9-21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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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至清初中央王朝对嘉绒藏区的经营
[内容摘要]明代至清朝乾隆年间对嘉绒藏区的治理主要体现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建立土司制度,通过对土司及宗教上层的控制来实现。文章透过明清时期时嘉绒藏区主要土司的设置情况来探讨明清中央王朝对该地区的统治政策。 [关键词]明代;清朝;中央王朝;嘉绒藏区;土司 [中国图书分类号]K2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4)-04-033-05<STRONG> 一</STRONG> 明朝时期,中央政府在嘉绒藏区实行“多封众建”的政策,健全土司制度,利用土司和当地的宗教上层实现对该地区的统治。清朝到雍正、乾隆年间,把治理嘉绒藏区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的目的在于“不劳师旅,共效职方之贡”,并规定:“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之仁……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法,抚安一方。僧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共享太平,永绥福社,岂不休哉”。①洪武四年(1371年),太祖平定四川后,随即在四川建立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对于边远的嘉绒藏区,同样授予土官宣慰司、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名号,令其“岁输贡赋,示以羁縻”,但“未尝设立文武为之钤辖,听其自相雄长。虽受天朝爵号,实自王其地”。②洪武年间,在嘉绒藏区先后设置了天全六番招讨司(今雅安地区天全和甘孜州泸定一带),长河西招讨司(甘孜州康定、道孚一带),后升为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永乐五年(1407年),设杂谷寨安抚司(阿坝州汶川一带)。“命头目曩申为杂谷安抚……赐印及冠带、袭衣”。③永乐十三年(1415年),设置董卜韩胡宣慰司(阿坝州大小金川,甘孜州丹巴,雅安地区宝兴县一带),“命头目喃葛为宣慰使,给银印,赐冠带、裘衣……又设董卜韩胡道纪司,命本土道士锁南领贞为都纪,给印章”,④后改其地为金川寺,封金川拉部首领伊拉木(也称哈衣麻衣)为金川寺演化禅师,颁授印信,世领其地,归杂谷安抚司管理。 宣德二年(1427年),置麻儿匝安抚司(阿坝州马尔康一带),“以刺麻著八让卜为安抚。麻儿匝簇在阿乐之地,去松潘七百余里”。⑤董卜韩胡宣慰司东邻杂谷安抚司,北接麻儿匝安抚司,西连朵甘思招讨司,南通天全六番招讨司以及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宣德五年(1430年),因南葛年老,“请以长子领僧众,次子治民人。上从之……命长子班丹也失为刺麻,次子克罗俄坚荣代为宣慰使”,⑥正统七年(1442年),进秩镇国将军、都指挥同知,掌宣慰司事,给之诰命。正统三年(1438年),授刺麻班丹也失为妙智通悟国师,并给诰命、银印、金织架装等物。但克罗俄坚粲自恃强大,屡与杂谷安抚等构怨,占据杂谷及达思蛮长官司地,“掠其人畜,守臣不能制。景泰三年(1452年)二月,朝议奖其入贡勤诚,进秩都指挥使”。六年(1455年),克罗俄坚粲死,“子扎思坚荣藏卜遣使来贡,命为都指挥同知,掌宣慰司事。天顺元年……命如其父官,进秩都指挥使,仍掌宣慰司事”。成化六年(1470年),扎思坚粲藏卜卒,“子绰吾结言千嗣为都指挥使。弘治三年卒,子日墨扎思巴旺丹巴藏卜……请嗣父职,许之,赐诰命、敕 书、彩币。九年卒,子喃呆请袭……诏授以父官。卒,子容中短竹袭”。⑦ 终明一代,中央政府在招抚向化的前提下,在嘉绒藏区推行土司制度,设置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对各部落的地方上层授以官职,将他们纳入统治集团内,参与地方管理,以保持该地区社会秩序的安定。同时,各土司都是以本部落所辖区域为基础,各自划地分守,认纳输粮,管理本部落的事务,并受明朝地方政府的节制。因而,在这一地区出现了一些诸如董卜韩胡宜慰司等较大的土司。明代,董卜韩胡宜慰司成为东邻杂谷安抚司,北接麻儿匝安抚司,西连朵甘思招讨司,南通天全六番招讨司以及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是具有较强实力的土司。据《明史》记载: 董卜韩胡宣慰使克罗俄坚粲“凶狡不循礼法……恃强,数与杂谷安抚及别思寨安抚饶蛒构怨。”(正统)十年八月移牒四川守巨,谓:“别思寨本父南葛故地,分畀饶蛒父者。后饶蛒受事,私奏于朝,获设安抚司。迩乃伪为宣慰司印,自称宣慰使,纠合杂谷诸番,将侵噬己地。已拘执饶蛒,追出伪印,用番俗法剑去两目。谨以状闻。”守臣上其事。帝遗使赍责其专擅,令与使臣推择饶蛒族人为安抚,仍辖其土地,且送还饶蛒,养之终身。十三年十月,四川巡按张洪等奏:“近接董卜宣慰文牒言:‘杂谷故安抚阿(本字无法显示:“阝 票”)小妻毒杀其夫及子,又贿威州千户唐泰诬己谋叛。今备物进贡,欲从铜门山西开山通道,乞官军于日驻迓之。’巨等窃以杂谷内联威州、保县,外邻董卜韩胡,杂谷力弱,欲抗董卜,实倚重于威、保。董卜势强,欲通威、保,却受队于杂谷。以此仇杀,素不相能。铜门及日驻诸寨,乃杂谷、威、保要害地。董卜欺杂谷妻寡子弱,瞰我军远征簏川,假进贡之名,欲别开道路,意在吞灭杂谷,构陷唐秦。所请不可许。”乃下都御史寇深等计度,其议迄不行。⑧ 可见,有明一代,嘉绒藏区各土司之间的斗争并不多见,其规模也不是很大,波及面小,还没有达到边地不宁的地步,更没有对明朝中央构成威胁。因而,明朝政府通常采取恩威兼施的方针,政治招抚、向化为主,辅以军事威慑,尽量避免对其用兵。正所谓“安边之道,在治屯守,而兼恩威。屯守既坚,虽远而有功;恩威未备,虽近而无益”。其次,从对嘉绒藏区土司的设置上看,在形式上与内地基本一致,它既反映了嘉绒藏区是明王朝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一部分,也反映了明朝中央集权统治在嘉绒藏区的深入。设在嘉绒藏区的土司皆是由其上层分子世袭充当,反映了中央政府根据该地区历史传统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统怡政策,它是嘉绒藏区特殊性和其政治、经济、文化与内地相比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的。明朝通过团结嘉绒藏区的上层分子,打开边远地区与内地的交通,加强藏族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以利于管理。再次,加强对嘉绒藏区的管理,其利多多: 通乌斯藏、朵甘,镇抚长河西,可拓地四百余里,得番民二千余户。非惟黎、雅保障,蜀亦永无西顾忧。一也。番民所处老思冈之地,土瘠人繁,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货,以赡其生。若于岩州立市,则此辈衣食皆仰给于我,焉敢为非。二也。以长河西、伯思东、巴猎等八千户为外番掎角,其势必固。然后招徕远者,如其不来,使八千户近为内应,远为向导,此所谓以变攻蛮,诚制边之善道。三也。天全六番招讨司八乡之民,宜悉蠲其徭投,专令蒸造乌茶,运至岩州,置仓收贮,以易番马。比之雅州易马,其力倍之。且于打箭炉原易马处相去甚近,而价增于彼,则番民如蚁之慕膻,归市必众。四也。岩州既立仓易马,则番民运茶出境,倍收其税,其余物货至者必多。又鱼通、九枝蛮民所种水陆之田,递年无征。若令岁输租米,并令军士开垦大渡河两岸荒田,亦可供给戍守官军。五也。稠门至岩州道路,宜令缮修开拓,以便往来人马。仍量地里远近,均立邮传,与黎、雅烽火相应,庶可以防遏乱略,边境无虞。六也。⑨ 这段文字从地理位置、人心趋向、经济利益等方面分析了嘉绒藏区在明朝中央统治藏区中的战略地位,并体现了明朝对藏区的统治思想和实施政策,即通过政治上的招抚,军事上的镇慑,经济上的扶持,使其地人民自愿归附,向心于明。 除了控制土司外,明王朝还敕封已归附的宗教上层人物为国师、禅师等,利用他们在本民族中的影响进行招抚。在几乎全民信教的藏族地区,宗教上层人物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因而,控制宗教上层人物就等于团结了众多僧俗群众,安抚了宗教上层人物就等于稳定了广大民众。故明朝中央不仅在西藏、青海等藏区,而且在嘉绒藏区也同样对各教派实行“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维持藏区的社会局面,并推尊僧人,使其“率修善道,阴助王化”。明朝在嘉绒藏区先后分封金川寺演化禅师、董卜韩胡道士锁南领贞为都纪、刺麻著八让卜为安抚等,使政治与宗教从相互牵制、相互渗透,乃至统一。这对于土司制度的推行和明朝中央在这一地区的统治提供了稳定的因素。 嘉绒藏区的土司在政治上受明朝中央的统辖,不仅体现在接受其分封上,而且还通过朝贡的方式来体现嘉绒藏区各土司对明朝中央的臣服,它成为臣属关系的象征。明朝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方首领必须按时向皇帝进贡当地的土特产品,以表示对明王朝的诚敬和归顺。贡品大体以马、宗教纪念品及土特产品为主。明王朝根据朝贡者身份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赏赐品,并一直奉行“厚往薄来”、“宁厚勿薄”的政策。回赐品的价值一般是贡品的三倍。明朝中央规定:董卜韩胡宣慰司“比年一贡”,杂谷诸番“三年一贡”。贡马及方物,回赐品多为彩币、丝、裘衣等。嘉靖二年(1523年)又规定贡使不得超过千人,“隆庆二年(1568年),董卜及别思寨贡使多至千七百余人,命予半赏,遣八人赴京,为定制。迄万历后,朝贡不替”。⑩而且,明朝中央允许朝贡使团出售回赐品,从而形成了政治旗帜下的朝贡互市(或叫贡赐贸易)和贸易集团。从经济上来巩固地方统治集团的地位,加强地方统治集团的实力。从而产生了地方对于中央的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它以经济为纽带将各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以实现中央对其在政治上的完全控制。 除了贡赐贸易以外,茶马互市是明朝中央与地方在经济上交往与联系的另一个主要手段。明朝中央认为:“秦、蜀之茶,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五千余里皆用之,其地之人不可一日无此……夫物有至薄而用之则重者,茶是也。始于唐,而盛于宋,至宋而其利博矣。前代非以此专利,盖制戎狄之道,当贱其所有,而贵其所无耳。我国家榷茶,本资易马……而马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夷狄哉!”[11]可见,茶马互市的实质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边远少数民族,同时也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和民族关系的改善。如上所述,开茶马互市,一、可以给朝廷带来无穷的利益——土地的开拓,人口的增加,财政库存的充实,还给内地商人提供无限的商机。二、可以给生活在贫瘠土地上的边远民族提供衣食保障,同时,还可以利用贸易丰富当地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吸纳远方的人民归顺中央。三、可以通过蠲免徭役,鼓励开垦荒地,以养戍边军士,减轻朝廷负担。四、茶马互市使许多重要的城镇和寺庙蓬勃兴起,出现了一个个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促进了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商贸城镇的产生和发展。这一切既说明藏族地区与内地在经济联系上的加强,也体现了藏族社会生产力的普遍提高。明朝中央与嘉绒藏区的这种贸易往来经久不断,正所谓经济服务于政治。明朝中央的这一民族政策是十分成功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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