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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糊涂代表——在两份观点相反的议案上同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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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fading11
时间:
2009-9-20 01:25
标题:
(转载)糊涂代表——在两份观点相反的议案上同时签名
<STRONG>(转载)糊涂代表——</STRONG><STRONG>转《京华时报》</STRONG><o:p></o:p>本报讯 (记者郭鲲)因为一名代表在两份意见截然相反的议案上同时署名,结果两份“撞车议案”被人大浙江团秘书处同时退了回来。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了解到的。<o:p></o:p> 全国人大浙江团代表江惠芳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对《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提出应缩短目前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年限。而同团的另一位代表也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土地承包法》的议案,提出应该延长土地承包年限。代表团秘书处在核对联名委员的名单时发现,有一位代表竟然同时在这两份意见相反的议案上都签了自己的名字。发现这一问题后,秘书处将两份议案同时退给了发起代表,并要求重新联名后再进行提交。<o:p></o:p></o:p><div id=[/img]
作者:
nz9280
时间:
2009-9-20 05:59
作者:
8551110535
时间:
2009-9-20 10:33
本人认为:两份议案本身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观点绝然相反应该是一种正常现象。问题出在那位在这两份观点绝然相反的议案上同时签名的代表。看来,这位代表不是极不负责,就是极为糊涂!像这样的代表也是极不称职的!</STRONG>
作者:
lutosesexton
时间:
2009-9-20 15:06
签名上瘾了。可笑的是,我们还老是要笑别的国家的“代表”为了某个议案争得脸红脖子粗。我希望我们的代表好好学习学习人家是怎么“代表”的。
作者:
诗雨
时间:
2009-9-20 19:40
作者:
白天的月光
时间:
2009-9-21 00:13
<STRONG>建议很好!</STRONG><STRONG>我已经将你的建议转告网管,如没有什么特别困难,请他们直接和你商量办理。</STRONG>
作者:
grazesulnae
时间:
2009-9-21 04:47
作者:
gonadpiggy
时间:
2009-9-21 09:21
做事都应该有个[/img]签名也一样,不要把自己的帽子签掉了,呵呵~~~
作者:
mogudiandian
时间:
2009-9-21 13:54
哈,这位代表玩酷哦~
作者:
心在飞翔
时间:
2009-9-21 18:28
喝醉了,还是被别人控制了……因此不会凑巧出现这样巧合的事吧?!“官”字下面两个口,难道注定它们要分道扬镳,两者不能同心吗???我们在大谈“团队精神”的时候,是否应该想想自己与自己的亲双胞胎兄弟同心同德呢???“身”与“心”是不能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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