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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秦岭山水]开发商一纸荒唐协议侵占千年古寺(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corershan9    时间: 2009-9-18 18:41
标题: [秦岭山水]开发商一纸荒唐协议侵占千年古寺(转载)
  原帖引自:http://bbs.news.163.com/bbs/shishi/151634395.html      开发商一纸荒唐协议侵占千年古寺   居士   陕西少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旅游公司)与陕西华县宗教局(乙方)于2007年签署了《关于潜龙寺寺院翻新、改造协议书》(见附件),纵观协议内容,旅游公司以翻新改造为由占有了寺院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权。不仅如此,旅游公司又于2009年8月26日向陕西省少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和华县物价局、华县宗教局和寺院华县文物旅游局发送了《关于对潜龙寺经营管理规定的报告》,想使侵占寺院的经营管理权进一步“合法化”,近日他们又派人试图接管寺院僧人的管理,继续下去千年古寺文化遗产和寺院佛教日常事务将遭受严重损害!是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国务院【1981】178号、中共中央【1982】19号、国务院【1983】6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1985】59号、中共中央【1991】6号等)一致确认,作为宗教场所的寺观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道管理的体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坚决执行“僧道管庙、以庙养庙”的方针,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事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搞所谓的“承包经营”、“股份制”。   第二,我国宗教政策为“自传、自治、自养”,寺院为非赢利组织,华县宗教局为行政领导部门,根本无权签订与寺院有关的商业协议,这是违法的。   第三,据查到的历史资料记载,寺院距今已有1900年,寺院有关文物及人文景观历史悠久,此次开发是否得到市级和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   至此,请求得到政府的关注和广大网友支持。
作者: tx83897841    时间: 2009-9-18 21:17
  强顶!
作者: gaietydevest    时间: 2009-9-18 23:53
  强烈要求华县政府还广大僧众一个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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