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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林枫博客:传销,国家重拳打击—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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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yf119
时间:
2009-12-13 10:07
标题:
林枫博客:传销,国家重拳打击—008
林枫博客:传销,国家重拳打击
林枫博客:传销,国家重拳打击
大家好我是林枫,在博客里告诉大家个好消息,传销,国家重拳打击
十月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已于
2009
年
9
月
21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474
次会议、
2009
年
9
月
28
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9
年
10
月
16
日起施行。林枫博客:传销,国家重拳打击
两院
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出台了最新司法解释:对组织传销罪的定罪标准作出了规定,以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七人或五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
轻者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重者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都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五倍以上的罚款。
传销定罪标准己经全国统一。凡十月十六日继续从事非法传销的,按新规定标准定罪判刑。此举表示国家对打击非法传销之决心。
从今天起重拳打击非法传销的风暴己经开始,国定有关部门希望公民全力配合打传风暴行动,凡举报非法传销的,按罚没的最高可达
30%
奖励。林枫博客:传销,国家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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