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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废旧电池回收有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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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雪燕
时间:
2009-9-20 00:15
标题:
废旧电池回收有三大误区
回收的成堆的废电池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不用回收之列。 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已为广大市民所熟知。近年来,我市不少学校、社区和企业纷纷加入到防治废电池污染的行列当中,甚至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参加回收废旧电池。然而,对照最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我市在废旧电池的回收上存在着三大“误区”,走过了一段长长的“弯路”。 误区之一不用回收的在回收 无需回收:无汞电池、扣式电池以及低汞电池 重点回收: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 不久前,在海曙区一所小学的废旧电池回收箱里,记者发现这里集中着各类废电池:无汞电池、扣式电池以及低汞电池,等等。其实,这里的大部分废电池根本用不着回收。 电池中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大量的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重金属主要包括汞、镉、铅、镍、锌等,汞、镉、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锌、镍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数量也将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壤,使土壤酸化或碱化。 为此,国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性电池。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 据了解,宁波市场电池无汞化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我市各类电池的年销售总量约为1700万只,其中中银电池公司生产的“双鹿”电池占市场总量的70%左右。目前,中银电池公司已全面实现电池生产无汞化。依此估计,我市无汞电池的市场销售比例为80%左右。也就是说,宁波产的大部分废电池不用回收。 误区之二该回收的填埋焚烧 危害:焚烧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目前,我市不少废电池混合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着生活垃圾填埋或者焚烧。 废电池中的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时易挥发,焚烧后部分带入底灰,部分被烟气带走,遇冷空气凝结成为均匀小粒状物。部分金属物在炉中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金属更易气化挥发,这些物质最终多转化为底灰残留物,使灰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大,难以处理。因此,焚烧处理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可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重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也可成为重金属污染源。 有关专家认为,无汞电池可以作填埋处理,也可进行焚烧处理,不会对环境构成污染。 来自市环卫处的信息表明,我市区日产生活垃圾1200吨左右,其中的870吨运往枫林垃圾焚烧厂焚烧。目前,枫林垃圾焚烧厂没办法对垃圾进行分拣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的废电池也就随之付之一炬。在被焚烧的废电池中,不乏有必须回收而没有回收的有害电池。 误区之三回收网络环环脱节 问题:我市至今未形成有效的收集渠道,接收的废电池目前无处可去 废电池回收曾一度成为市民关注的一个焦点。但废电池回收效果却令人怀疑。 废电池回收目前纯粹是市民出于自觉的环保行为。可以这么说,我市至今没有形成一条行之有效的收集废旧电池的渠道。且不说不少社区、单位目前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有的学校收集的废电池甚至没人接收。记者近日在走访一家住宅小区时还发现,该小区原来在收集废电池,目前却反而没了。 通过电话采访,记者还发现,目前环保部门不负责接收废电池。环卫部门无法分拣废电池,接收的废电池目前无处可去。枫林垃圾焚烧厂目前只接收企业的废电池,将之埋入“水泥棺材”。可以这么说,市民回收废电池的热情几乎付诸流水。 据介绍,废电池属固体废物,其中废镉镍电池、废含汞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要彻底解决废电池的污染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以正确引导,从每一个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始,分类收集有害废电池,然后通过环卫部门运至枫林垃圾焚烧厂进行密封填埋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废电池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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