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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宣传报道和文艺创作中防止继续发生丑化、侮辱少数民族事件的通知一、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地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我国宪法庄严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因此,各族人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和思想文化工作者,都必须十分珍惜各民族的团结,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做到这些,关键在于各级党政组织和群众团体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重视民族团结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7]13号)文件精神,对各族人民特别是广大汉族干部、群众经常地、深入地进行民族政策和法制教育,牢固地树立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观念,提高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宣传报道和文艺作品影响面大,做得好,就能大大促进民族团结,反之,则会给民族关系造成损害。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部门要把这些教育同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实际联系起来,更多地了解民族情况,提高民族政策观念,树立尊重少数民族、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以防止偏离政治方向,损害民族团结事件的发生。二、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深入了解和正确反映少数民族的生活。希望各民族的新闻、报刊、广播、影视、出版、文学、艺术工作者,多到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体验生活,全面、深入地了解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思想和愿望,了解他们的过去和现在。着重反映民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成就和先进事迹,以及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的生活风貌。凡涉及少数民族的婚姻、家庭、习俗、信仰等方面的内容,本着“趋利避害”原则,充分考虑社会效果。各个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生活方式,是由本民族的居住环境,发展进程等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形成的。对此,要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不能不负责任地猎奇、主观臆断、以偏概全,更不能加以丑化。文艺作品,如无太大把握,一定要征询当地宣传、统战或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涉及重大问题的,要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当然,主要还是依靠新闻、报刊、广播、影视、出版部门等有关单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把关。三、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反映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和史学研究,常常要碰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主要是汉族同诸少数民族的关系。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史观去认识,贯彻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自觉反对和批判大汉族主义的正统观念,同时,也要防止民族主义偏见。在我国历史上,存在着各民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友好往来和合作,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祖国,共同促进了历史的进程。过去,由于阶级的存在,民族压迫制度的存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存在着民族对抗和压迫。国家有时是统一的,有时是分裂的,甚至发生过民族间的战争,但这种战争,是国内中华民族之间的战争,不带有国与国之间的侵略、被侵略的性质,但有正义与非正义,进步与反动的区别。应以此观点评价、描述各民族的历史和历史人物以及民族间的关系。总之,要坚持古为今用,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宣传报道、文艺作品、史学论述,向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各民族间的凝聚力,激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热忱,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掌握好政治问题与学术(艺术)问题的政策界限。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光辉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都有丰富多彩的资料可供研究书写。如果基于不良动机,攫取某一点妄加渲染,或道听途说,编造一气,发表丑化、侮辱少数民族人民的作品,这就不是学术(艺术)问题了,应当坚决反对和制止。当然对这类问题也要作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提高认识,接受教训。如果是有意丑化、侮辱少数民族,情节严重,造成恶果的,要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对于民族研究中的学术问题,如从历史学、民俗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学艺术的角度,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风习、宗教、人物以及民族关系方面的事件等进行探讨,从而产生不同认识是自然的,正常的,应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和支持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以马列主义为指导,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交流。即使出现错误观点,也不要乱戴帽子,强加于人。要承认由于种种原因,各少数民族某些风俗习惯和生活观念确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新闻报道、艺术著作和创作,只要不是有意歪曲、恶意贬损,而是根据历史和现实善意地真实地予以表现、叙述,就不要上纲上线,横加指责。当然,作为研究者和作家个人,对自己的学术观点和文艺作品将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注意内外有别,内部研究与公开宣传的界限要严格把握。特别是触及到敏感问题,更要慎于公开发表。五、及时妥善地处理发生的问题。这次《人民文学》事件,党中央发现后,即给予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进行了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处理这类问题提供了经验。对问题的处理,做到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合情、合理、合法。首先,有关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断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领导同志要亲自做工作,帮助责任者正确对待错误,虚心听取少数民族同志的意见和批评。与此同时,要认真做好有关的少数民族同志的疏导和劝说工作,对他们的正当要求,应予肯定。如发生争议,还要说服他们按正常渠道提出要求,依靠组织解决问题,不要提过分的要求和采取过激的行动。目的是通过对问题的妥善处理,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发布时期:198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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