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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松潘卫“番人”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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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9147852 发表于 2009-9-21 01:0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王朝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形势险要地区,均设置卫、所,实行军事管制,借以安辑边陲。卫、所制本为地方军事编制组织,“卫”设指挥一人为长官司,“所”设千户一人为长官。松潘地处险要,民族成分复杂,为西南民族走廊的咽喉要冲,也是西藏通往内地的一个桥头堡,为西南边防前沿阵地之一。松潘自唐广德初(763年)陷于吐蕃后,遂有不少“番人”(明代汉籍称今日藏族为“番族”、“番人”等,记松潘藏民为“松藩番”,指文沿用这一称谓,在此特作说明)移居于此。北宋前期,“番族”豪帅潘罗支据有松州,遂改州名为潘州。迨元代,“番人”已成为松潘地区的主体编户,承担各种赋役,其动向往往影响到四川西北和甘肃东南土著“番人”社会的安危。明太祖洪武十二年(1379年)定其地,即设松潘卫,不久又置松潘卫下属的“番人”十七族长官司,实行土官制度,并辅之以保甲制。明代“松潘番”十分活跃,在西南民族走廊上充当各色中介人,为沟通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它的风俗文化较之西藏本土,有着明显的嬗变,清楚地呈现出民族融合的轨迹。明宣德初(1426年),“松潘番”为反抗明朝驻防军的无故杀掠而揭竿起义。自此以后,时叛时服,迫使朝廷宿重兵以资弹压。   <STRONG>一</STRONG>  松潘卫,隶属四川都司,治所在今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洪武十四年(1381年)复置松潘卫下辖的“番人”十七族长官司,秩正七品,它们是:勒都、阿昔洞、北定、牟力结、蛒匝、祈命、山洞、麦匝、者多、占藏先结、包藏先结、班班、白马路、阿思、思囊儿、阿用、潘斡寨等长官司。因十七族为松潘卫的望族大姓,故诸长官司因族而得名。后复置八郎、阿角寨、麻儿匝、芒儿者四安抚司以隶松潘卫。考诸长官司及安抚司所辖地区,则略知松潘卫的辖境约当今甘肃丹曲县西北、迭部东南,四川若尔盖、松潘、平武、黑水、马尔康等县,介于西藏与内地毗邻处,为唐宋以来“番人”出入之地,形势相当险要。《明史·四川土司·松潘卫》载:“松、茂、碉、黎当吐蕃出入之地……松潘为四川屏蔽,叠、茂为松潘咽喉……松潘地险阻,控制西番。”1379年,平羌将军丁玉略定松潘后,曾对明太祖说:“松潘为西羌要地,军卫不可罢。”①遂筑松州城,置松潘卫,使松潘成为西南边陲的军事重镇,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松潘虽然形势扼险,但是山多田少,土质硗瘠,不宜屯种,若驻兵3000人,就会出现粮秣不济的危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曹震治理四川军务,“架桥立栈”,②开辟出一条自茂州(四川茂县)通往松潘的陆路,以解决运输粮秣的困难。为了防止“番人”等土著部落劫夺粮饷,明政府还在粮道险要处筑起坚固的墙栅、墙壁。《明史·马昊传》:“(马)昊以松潘地险阻,番人往往邀劫馈运,乃督参将张杰等修筑墙栅,自三舍堡至风洞关,凡五十里。”《明史·何卿传》:嘉靖五年(1526年),何卿镇守松潘,督军民“自威、茂迨松潘、安龙夹道筑墙壁数百里,行旌往来,无剽夺患。”即自威州(四川理县)经茂州至松潘,沿途数百里粮道两侧筑起墙壁,以防止“番人”土著部拦路剽夺。明王朝非常重视对“番人”的有效管理,实行土官制度,选用顺服朝廷的“番族”酋长或宗教首领担任长官司、安抚司的长官。这些长官又称土司,代代世袭。松潘士官每三年朝贡一次,得到丰厚的回赐。  勒都、阿昔洞、北定、牟力结、蛒匝、祈命、山洞、麦匝、者多、占藏先结、包藏先结等十七族多为“松潘番”大姓,明政府以其各自居地范围为单位分别建置长官司,而长官司的土官亦多为“番族”豪帅。在明代,松潘地区的羌族除一部分迁入茂州外,其余的已融合到“番族”部,两者原有的族属失去其鲜明的个姓,故明人统称两者为“番羌”。松潘苗族,时人称其为“洞蛮”。《明史·许贵传》说:“松潘地杂番苗”,即指苗族与“番族”诸部相杂处。明代把松潘地区的“番族”和苗族各分为“生”、“熟”两种部落,“生番犷悍难制;熟番纳马中茶,颇为柔服。”③所谓“纳马中茶”,即汉蕃“茶马互市”。参与互市并朝贡的“番族”,谓之“熟番”;不奉朝命,犷悍难制,则谓之“生番”。《明史·熊浃传》:“副总兵张杰……诱杀熟番,上功启边衅。”边臣守将若诱杀“熟蕃”,或遭物议,或获罪责,说明政府对柔服的“熟蕃”采取保护政策,借以安辑边陲。洪武二十一年,“朵贡生番则路、南向等引草地生番千余人寇潘州阿昔洞长官司(今四川若尔盖县阿昔乡),杀伤人口。”④“草地生番”,即居白草坝之番人,本为唐代吐蕃赞普的后裔。《明史·四川土司·松潘卫》载:“白草番者,唐吐蕃赞普遗种,上下凡十八寨,部曲素强,恃其险阻,往往剽夺为患。”“白草番”因居白草坝而得名,“白草坝”处于松、茂交界地带,为松潘入茂州的咽喉要道。成化十三年(1478年),明将张瓒“破松潘、叠溪苗”。⑤“叠溪”在今四川茂县、汶川县西北,与松潘毗邻,这里是苗族和“番族”的杂居之地。宣德六年(1437年),松潘勒都、北定(四川松潘县东南)“番人”据革儿骨寨与明军对抗,“革儿骨贼复聚生苗邀战”,⑥明王朝派大军前去镇压。松潘有黄毛鞑靼(蒙古部落名)。《明史·四川土司·茂州卫》载:“茂州东路,白草最强,又与松潘黄毛鞑靼相通,出没为寇”。“白草吐番”与黄毛鞑靼由于共同的宗教习俗(共奉藏传佛教),相处较为融洽,常互为表里,出没为寇。元世祖忽必烈曾率蒙古东路军经松潘入四川进攻大理国(首府在今云南大理市)东界,之后,蒙古人、回回人徙居松潘。松潘为西南民族走廊的重要地段,这里也有西域胡商往来于途。尽管松潘民族成分复杂,但“番人”为当地主体编户,对“松潘卫”的社会生活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STRONG>二</STRONG>  “松潘番”以畜牧业为主,辅之以河谷农业,有马、犏牛、牦牛、羊等牲畜。洪武十七年(1384年),松潘八积族作乱,“官军击破之,获马一百二十,犏牛三百,牦牛五百九十。景川侯曹震请择良马贡京师,余给军,犏牛、牦牛非中国所畜,令易粮饷犒军。从之。”⑧犏牛是“番人”用牦牛和黄牛杂交出来的优良畜种,产奶量高,耐寒,也可用来耕地及载运。牦牛一作“髦牛”,是“番人”的主要家畜。  “松潘番”的商业较为活跃。松潘是“番人”出入之地,也是内地入藏的重要通道之一。明王朝出于国防安全之需要,禁止“番族”僧俗由河州(甘肃临夏)、洮州(甘肃临潭)入内地,指令由松潘、碉门(四川天全县)、雅州(四川雅安)、黎州(四川汉源)入四川,再由四川入内地。《明史·毛纪传》:“自四川雅州出境,过长河西行数月而后止(乌斯藏)。”成化三年(1467年),明王朝议定:“诸自乌斯藏来者皆由四川入,不得径赴洮、岷,遂著为令。”⑨正德元年(1506年),侵入青海湖区的蒙古勒勒部为了躲避明朝大军的围剿,“由河州渡黄河,奔四川,出松潘、茂州境,直走乌斯藏。”⑩由此可见,松潘成为甘、青诸部族出入西藏及四川的重要通道,这就刺激了松潘商业的活跃与发展。松潘是汉藏“茶马互市”和“纳马中盐”的场地之一。“纳马中盐”,即“番人”以马易盐,用其所产良马与官方专营的茶、盐直接交易。《明史·食货四·盐法》:“松潘中纳者,上马三十五引,中减五引。”所谓“引”,即指盐引,是运销食盐的凭证,亦指所规定的食盐重量单位。元代有茶引、竹引,明、清有盐引即是。除官方的“茶马互市”、“纳马中盐”外,“松潘番”诸部族的盐、茶走私活动十分严重,曾引起明王朝的警惕。同书《茶法》说:“松潘与洮、河近,私茶往往阑出,宜停松潘引目,申严入番之禁……洪武三十年,檄秦、蜀二府,发都司官军于松潘、碉门、雅、黎、河州、临洮及西番关口外巡禁私茶之出者。”以遏制盐、茶走私活动。  “松潘番”诸部族的另外一个谋生手段,是劫掠军饷和朝贡使团。据记载,“松潘地险阻,番人往往邀劫馈运。”[11]嘉靖五年(1526年),“松潘番十余寨连兵劫军饷”。[12]宣德年间,麻儿匝(今四川马日康县境)土官喇嘛八让,“遮八郎安抚司朝贡路”。[13]参与劫掠的不仅有私人武装团伙,而且还有土官喇嘛。为此,明政府于险要路段辄筑墙栅或墙壁,以防“番人”拦路劫夺。明代西藏本土及缘边“番人”朝贡使团多由僧人组成,规模庞大且朝贡频繁。由明王朝册封的法王、国师等人数众多,“不可悉数,其徒交错于道,外扰邮传,内耗大官,公私骚然。”[14]据成化元年(1465年)礼部统计:宣德、正统间(1426~1449)入贡的不过三四十人,到天顺间(1457~1464年)就达二三千人,明王朝则报以丰厚的回赐。这种“贡”、“赐”关系,实际上已演变成一种贸易性质,即“朝贡贸易”。这些频繁的携带丰富财宝的朝贡使团,就成为当地“番人”劫掠的主要对象。“松潘番”因充当向导、翻译、经纪等中介人以及刺探情报,故磨炼得非常狡黠与世故,善于索取钱物。《明史·李应祥传》:“故事,诸番岁有赏赉,番恃强要索无已。其来堡也,有下马、上马、解渴、过堡酒及热衣气力偏手钱;戍军更番,亦奉以钱,曰新班、架梁、放狗、(本字无法显示:“足 丽”)草、挂彩。”这则史料既显示出“番人”于钱物“要索无已”的狡黠势态,又反映出他们承受各种苦役的辛酸。“架梁”,即架设桥梁。“(本字无法显示:“足 丽”)草”,即踩着野草走路使鞋子破损。“挂彩”,即手脚被柴草划破流血。“放狗”,即为官方狩牧或巡逻。  “松潘番”的风俗文化,较之西藏本土及河湟(黄河、湟水、洮水流域)“番人”有着明显的嬗变,染有氏、羌、苗、彝等“西南夷”的习俗,反映出民族融合的轨迹。“番人”习俗之一是喜居毡帐,“富姓以毡为幕(幕帐)”,[15]而“松潘番”则多定居在堡寨里。堡、寨皆为石筑,谓之“碉砦”,汉人谓之“吐蕃石城”。“砦”,寨的异体字。《明史·何鲫传》:“黑虎五寨番反,围长安诸堡……卿皆破之,焚其碉砦。”堡寨内的房屋多为石块砌成,谓之“碉房”。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将张瓒进剿黄头、青水诸寨“番人”,“前后杀获男妇七百余人,赭其碉房九百。”[16]“赭其碉房”,即用人血涂染石屋四壁,示意官军极端残暴,血洗“番人”堡寨。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明将何卿讨“白草番”,“俘斩九百七十余级,毁碉房四千八百。”唐代,以军事殖民方式而迁徙甘、青的‘番人”,就依山势筑石城,但仅作军事据点使用罢了。而明代“松潘番”则仿照当地羌、苗的建筑艺术,也以“碉砦”、“碉房”为其民间住宅而与毡幕告别。四川西北部的松潘、茂、黎等地的“番人”以同姓聚族而居,分布在若干堡寨里,大族则三十余寨,小者亦二十余寨。正德元年(1506年),四川巡抚刘洪奏称:“祈命族长官司所摄番众多则三十寨,小亦二十余寨,环布松、潘两河。”[17]祈命族为当地“番人”大族,他们环绕松河、潘河两岸筑起三十个寨子而族居。明政府辄以同姓大族分布的堡寨为单位,来划分地方政区(长官司)的辖域,任命其大酋长为土司,祈命族长官司即是。  “松潘番”与茂州、威州诸“番人”同俗。“其俗以白为善,以黑为恶。”故皆“乞为白人”。[18]这种崇尚白色的风俗,为唐宋以来缘边“番人”的传统习俗。宋代散居河湟、秦陇地区的“番人”,当他们归顺宋王朝时,往往打着“心白旗”或头裹“心白巾”,自称“心白人”;对不忠于本部落而里通外族者,称之为“心黑人”。[19]“松潘番”仍继承这一习俗,并对茂州、威州一带的羌、苗风俗给予深刻的影响,都愿为“白人”。  “松潘番”的盟誓仪式,明显受到当地氐、羌、苗、蛮的影响,与唐宋时期吐蕃的盟誓相比较,已大不相同。松潘、茂州一带的吐蕃、羌、苗等族的公私盟誓是“歃血断指耳”,相当残忍骇人。唐代吐蕃与汉人盟誓,取犬、羊、牛杂血而饮之,谓之“歃盟”,未有断指割耳之举。自宋元以来,四川西北的吐蕃,其盟誓已杂有氏、羌之俗。誓场架设“剑门”,盟誓双方从剑门下进入誓场,刺牛、羊、豕血饮之,然后掘地为坑,将双手反缚的羌婢推入坑中,加耒耜及刺(皆为农具)于上,再用石块投击羌婢,以土埋之。巫师诅云:“有违誓者,当如此婢。”[20]缘边“番人”盟誓由以牲畜为牺牲品发展到以奴隶为牺牲品乃止盟誓双方的自残,这一演变过程说明其社会制度正处于奴隶制的上升阶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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