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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当中纪委书记: 一、 我要让违法乱纪者闻风丧胆,贪官污吏们惶惶不可终日,无为者、混混官们也坐立不安,一年内基本遏制贪腐,三年内基本肃清腐败,彻底改变官风、民风,正气贯中华! 二、 我的措施是: 1、 建立庞大的举报网站,开辟举报揭发论坛,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违法乱纪、行贿受贿、贪污腐化、黑恶势力的行为与事实;无作为、混混官也充分暴光亮相,警钟长鸣! 2、 网站、论坛建立后在全国各大传媒广而告之,例如中央电视台和各省、市、自治区电视台,人民日报及各省、市、自治区党报等发布新闻信息,公告网址,让全国13亿人民都知道; 3、 论坛依据各行各业设立门类齐全的举报版块,例如农业论坛我将设置如下版块: 综合论坛 土地征用流转 土地开发承包 房屋拆迁补偿 水库移民补偿 村长选举 集体资产 村(乡)镇企业 村镇建设 农田改造 排污损农 支贫支农物款 救灾防灾钱物 非法集资 非法摊派 农资价格质量 种子市场 农技服务 农产品价格质量 粮食储备 林权维护 农民宅基地 农民养殖业 农民畜牧业 农民医疗保险 农民养老保险 农民工权益 农家乐权益 义务教育 子弟升学就业 民办教师 教育收费 计划生育 各项政策落实、 …… 另设: 版主交流、 意见建议 其他系统论坛版块设计另行策划,也望网友多提建议. 4、 每一版块由中纪委委员担任版主,一人一版,现中纪委委员共有127人,即可设置127个版块,如人手不够,由地方纪委抽调人员补充,同时通过一定程序与方式在网友中选择2—10名副版主,和中纪委版主共同管理、受理举报,互相监督、互相督促; 5、 网民注册论坛,成为举报网站会员,注册时设立两套个人信息,一套为实名制,由中纪委保密管理;一套为虚拟制,由网友自行管理,上网举报用虚拟信息,但上网名称不能变更。这,一是便于中纪委与举报网友进行调查了解实情;二是严肃法纪、防止造谣诽谤、虚假揭发、打击报复等行为,这要追究刑事责任,一旦查清,严惩不贷; 6、 论坛设置短消息交流,而且每一版主设立专门电子邮箱,在版主所管版块同时公布,以便网友多渠道、多方式举报,也便于版主、副版主、网友之间进一步调查沟通,了解贪腐事实,也给贪腐者自首投邮提供方便;也可在论坛以回复方式公开进行调查了解,并让广大网友共同参与分析讨论、去伪存真、辨认事实并形成强大的压力; 7、 版主与副版主基本认定事实后,交由疑犯所在地纪委、监察、以及公、检、法部门处理;该降的降、该撤的撤、该关的关、该杀的杀! 8、 交由地方处理时报中纪委备案,由中纪委特设专门机构严厉督查,地方处理不力者撤职降薪查办,是冤假错案立即撤消,都在论坛公布。 三、 配套措施(未详论): 1、 严控银行汇款海外; 2、 严控公务员及企业主出国; 3、 严控公司注消或破产。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渝西郎中 回复日期:2009-09-27 18:12:53 </center> 要得 就是你了 下次我们开常委会时<center>作者:灰熊可爱 回复日期:2009-09-27 20:12:06 </center> 朕意已决,就你啦。。。。<center>作者:sanniu2009 回复日期:2009-09-27 21:20:46 </center> 投一票!!!就是你!~!!<center>作者:sanniu2009 回复日期:2009-09-27 21:29:51 </center> 请问;你对中国最牛的市长,交不起50元上诉费!!如何评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 2009 ) 予法立行终字第 1 号 上诉人( 一审被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李庆贵, 市长。 委托代理人张文顿,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委托代理人牛红江,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 (一审原告 ) 殷长顺,男,汉族, 1953 年 7 月 15 日生,新乡市日用杂品公司职工,住新乡市红旗区东关大街 31 号。 委托代理人张伟, 女, 汉族, 1956 年 10月 25 日生,住新乡市红旗区东关大街 31 号,系殷长顺之妻。 被上诉人 (一审原告 ) 殷玉叶, 女, 汉族, 1949 年 4 月 30 日生,新乡市朔 料机械厂退休工人,住本厂家属院 6# 楼。 委托代理人张伟, 女, 汉族, 1956 年 10 月 25 日生,住新乡市红旗区东关大街 31 号。 上诉人新乡市人民政府为与被上诉人殷长顺,殷玉叶行政不作为纠纷一案,不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 )新行初字第 3508 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但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上诉案件诉讼费。 本院经审查认为,对上诉人新乡市人民政府的上诉,应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十五条)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新乡市人民政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郭 鹏 升 代理审判员 路 平 代理审判员 赵 凌 杰 二0 0九年二月四日<center>作者:sanniu2009 回复日期:2009-09-27 21:31:05 </center> 很少听说老百姓告政府,法院能受理的。在这个案子里,法院不但受理,而且判政府输,这在中国可算是惊天动地的的大新闻!然而,市长上诉交不起上诉费,真可是天方夜谭!然而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事情!<center>作者:老鼠沉默 回复日期:2009-09-27 21:42:39 </center> 你要是“中纪委书记”,并且象你写的那样干,那俺保证:先死的一定是你!<center>作者:meya8 回复日期:2009-09-29 10:53:06 </center> 楼上说:“你要是“中纪委书记”,并且象你写的那样干,那俺保证:先死的一定是你!” 回复:鞠躬尽瘁、死而后矣! 支持反贪官的都来顶!顶!顶! <center>作者:ddaixiaoyao 回复日期:2009-09-29 12:04:37 </center> 我要做官 就要做天下第一贪官 <center>作者:老鼠沉默 回复日期:2009-09-29 22:15:56 </center> 作者:meya8 回复日期:2009-09-29 10:53:06 楼上说:“你要是“中纪委书记”,并且象你写的那样干,那俺保证:先死的一定是你!” 回复:鞠躬尽瘁、死而后矣! 支持反贪官的都来顶!顶!顶! 俺的意思是:他一定会被贪官或者是贪官的保护者杀死!<center>作者:我就是水皇 回复日期:2009-09-29 23:10:11 </center> 哥们,现在晚了,都11点多了。不是大白天,别发梦了<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09-29 23:25:10 </center> 我在中国网络上发言,还引起国际事件来了,这不是开玩笑吗?我能引起国际事件来吗?我有那么大本事吗?<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09-29 23:27:25 </center> 安全机关栽赃我就栽赃了五年,还想跑!还想安慰我!安慰我也不行,不是我干的事,就不能追究我的责任! 别栽赃我就行了,还安慰我呢!我用得着警察关心我吗? <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09-29 23:42:41 </center> 我对任何人都没有过高的要求,我只要求说真话! 但是敬爱的中央首长不说真话,敬爱的安全机关也不说真话! 非说工人农民社会地位高!非让我也说假话! <center>作者:57487422 回复日期:2009-09-30 02:39:29 </center> 杀不尽天下贪官,,,,,你怎么不明白啊,,,,,难道你比我们朱总理还厉害? <center>作者:hxz200988 回复日期:2009-09-30 06:00:53 </center> 除恶扶正你真正能做到,我投你一票。<center>作者:hxz200988 回复日期:2009-09-30 06:04:49 </center> 被逼迫辞职贫困潦倒乞讨四方的共产党 我丈夫陈余俊(简称为他)于77年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在重庆市荣昌县信用社连续工作28年,至今已有33年工龄,一个优秀共产党员把毕生精力献给了农村金融事业。由于单位用一些莫须有的理由胁迫、排斥、逼迫他辞职,至今一无所有。 他于1977年12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以来,任信用社主任20余年,在任职期间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将石田、盘龙信用社扭亏转盈。1998年12月荣昌县信用联社强行把他调往荣昌县安富信用社工作,由四个信用合并社成安富信用社(是1998年12月合并)是一个烂摊子,是一个大染缸,形象极坏。各项存款余额1000多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000多万元。“双呆”贷款占贷款余额70%以上,根本没有可用资金、无法营业。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信用社又出现一张假存单几十万元(假存单是原来安南信用社已用过存单)。紧接着信用社职工公开提着几十万元的库款出去。在这种恶劣的工作环境下他冒着人身安全抵制不正之风,挽救了安富信用社的生死存亡。各项存款余额增长1700多万元,可用资金达到2000多万元,同时双呆货款下降几百万元。2001年7月被荣昌县信用联社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年8月又调回盘龙信用社工作。 在2002年上半年荣昌县信用联社突然把他又调往安富信用社离岗收贷,贷款是集体行为,每笔贷款都是信贷员提出和负责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由审批小组审批,大额贷款每笔都是信贷员负责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由审批小组研究决定再报联社审批,然后才发放贷款。他到安富信用社主持工作时就开会制定了放款制度,依据本单位放款制度信贷员负70%的责任,审批小组负30%的责任,陈余俊有什么过错,有过错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吗?为什么信贷员和审批小组成员不离岗收贷?两位副主任也是审批小组成员不离岗收贷?为什么信用社有些同志把信用社搞得面临倒闭?有些人长期拿着信用社的钱不上班?联社竟然给他们办理退休。为什么真正有过错的人不追究责任?挽救信用社的人强行离岗收贷,这是为什么?我们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他是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服从组织安排,可是到安富信用社上班时,单位严重克扣工资,仅领250元,单位又不安排住房,每天上班往返70多公里、车费要10元,每月车费要300元,车费不给报,这明摆着强制欺负老实人,他仍然坚持了一年多。他多次找过荣昌县信用联社领导解决住房或工作调动,始终没有得到答复。他上有80岁的老母亲要赡养,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大学,妻子又长期有病,他实在没有办法来回的跑了,只好在家等待领导们发善心解决他的问题。半年过去了仍然未作调整,甚至连250元都没有了,他盼呀,他等呀,等来的是强迫他辞职。可是本人即没有领取辞退金又没有领取工资,他本人不服荣昌县信用联社违法的行为,一直在向有关部门申诉,档案仍然在荣昌县信用联社(荣昌县信用联社为什么对他一个老同志,老党员实行三无政策)。 他工作28年连半间茅屋都没有。我们一家住在我单位盘龙信用社的危房里(因左右房屋全部拆迁了,信用社的房子独立在堰塘中,房子裂口有一寸多)断水、断电、所有的职工全部搬走了,我们多次找到盘龙信用社解决住房问题,都无法解决,鉴于此种特殊情况经盘龙信用社集体讨论决定,安排两个孩子贷款购买住房。孩子们分别于2004年12月6日和2005年3月3日各贷款8万元购置住房一套。福不双至,祸不单行。2007年6月29日,盘龙信用社为了预谋达到出具伪证的目的,将我儿子购房贷款转为贷新还旧(未征得我儿子的同意)。企图改变购房贷款的真实用途,达到查封我们一家唯一的生活居住房。帮助张昌英抢夺我儿子的房子。张昌英、盘龙信用社、法院三家联手把我们一家赶出了家门,无处栖身。使两个孩子背上沉重债务。他那86岁的老母亲也只好托付给残疾的大哥(60多岁的哑巴)老母亲呀,儿子不能在您面前敬孝。只能在遥远的他乡默默祝福您老人家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是他们逼得您儿子走投无路,逼迫他辞职:没有工作,没有田土,没有住房无法生存穷困潦倒乞讨四方,甚至连党费都无法缴纳。昔日的优秀共产党员今日的乞丐。这就是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遭遇和悲哀。中央一再强调:“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居”。敬请上几领导深入民情,看看荣昌县信用联社的领导究竟在做什么??? 胡孝珍 2009年9月13日于北京 <center>作者:黔东南苗王 回复日期:2009-09-30 08:19:07 </center> 讲得哟,天下乌鸦一样黑......呵呵,此一时彼一时伙计...... 在当今社会有几个清官呀?<center>作者:fangsheng2345 回复日期:2009-09-30 13:20:23 </center> 老兄!当好你的家长身份就很不错了!晚上把孩子的棉被盖盖好,一外免感冒,休息经常回去看看老人家,她们肯定都是过了知天命的年龄!<center>作者:fangsheng2345 回复日期:2009-09-30 13:21:48 </center> 老兄!当好你的家长身份就很不错了!晚上把孩子的棉被盖盖好,以免感冒,休息经常回去看看老人家,她们肯定都是过了知天命的年龄! <center>作者:法制与正义 回复日期:2009-09-30 14:57:10 </center> 问题是, 在现在的情况下,再给你60年,你也不可能。。。<center>作者:meya8 回复日期:2009-09-30 19:36:23 </center> 没想到这里还这么热闹,说明人民对贪腐已深恶痛绝! 事在人为,大家一起来,贪官无路回!<center>作者:武装人民币 回复日期:2009-09-30 19:51:26 </center> 『传媒江湖』 假如我当中纪委书记 ----------------------------------- hh<center>作者:午夜冷月 回复日期:2009-09-30 20:08:57 </center> 假如就是假如,如果你真能当上,你就不会这样慷慨陈词,义愤填膺了。人随着地位和权势是会变的。上当年,咱们的朱庸基总理,不是也有曾发过豪言壮语,立志整治贪污腐败吗?那又能怎样?结果还不是悄无声息,选择沉默。曾经说过的话,早就烟消云散,无可奈何花落去,空留一腔忧民报国热情。哈哈!!!<center>作者:hmwc 回复日期:2009-09-30 20:55:43 </center> 当年的宣誓己忘记,如今的贪男是应该。<center>作者:jimojiji 回复日期:2009-10-01 16:28:15 </center> 你可能是文强十倍 <center>作者:务为 回复日期:2009-10-01 20:56:10 </center> 白日做梦<center>作者:jc_8888 回复日期:2009-10-01 21:24:54 </center> 今天的豪言壮语,明天的阶下囚,<center>作者:meya8 回复日期:2009-10-03 09:52:09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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