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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站着工作十二个小时,工资800,无薪假期; 试用3-5天,不合格便辞退并无工资。合格后,押500元工资,直到坐满6个月才退。 不要看就几个字,你扪心自问,你仔细看过想过后,能接受吗? 我是北京网吧的一名服务员,这些条条例例,或许还只是冰山一角。 我并不是 嫌工资低,才发此牢骚,请问下 这符合所谓的《劳动法》吗?还是《劳动法》本来就是个骗人的幌子,就像某些是遮掩什么主义的幌子一样?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ppqq2009 回复日期:2009-10-05 23:05:18 </center> 还是有人捧场啊!!!<center>作者:yibaxc 回复日期:2009-10-06 12:58:17 </center> 世界好冷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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