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搜索
快捷导航
查看: 26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都县城四所学校2009秋季面向全县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

[复制链接]

15

主题

91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stoush8131 发表于 2009-10-11 18:3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都水族自治县2009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
县城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县县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县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加强三都民中、县二中、县鹏城希望学校、县职教中心等学校的师资建设,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岗位职数
本次选调共设岗位29个,其中:政治1个、语文1个、数学3个、化学1个、英语7个、地理3个、汽修1个、历史1个、体育3个、生物2个、物理1个、小学教师2个、后勤管理2个、财会1个。
二、选调对象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适应和胜任本岗位教学,并具备以下所需基本素质和资格条件。
(一)小学教师岗位
1、县内中小学的在职教师;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脱产、函授和自考);
3、有3年以上教龄;
4、近三年教学质量居本乡(镇)同级同学科前三名。
(二)中学教师岗位
1、县内中学的在职教师;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脱产、函授和自考);
3、有2年以上教龄,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需5年以上教龄。
4、近三年教学质量居本校同级同学科前三名;体育专业教师教学业绩为近3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处于全县中等以上水平;
5、汽修专业教师不受上述2、3、4的条件限制。
(三)后勤管理岗位
1、为乡(镇)教育辅导站在职在编人员;
2、中师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后勤管理工作经验。
(四)会计岗位
1、为乡(镇)教育辅导站在职会计或出纳;
2、中师以上学历;
3、具有财会工作经验。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教育局和各选调学校向全县各乡(镇)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8月12日至14日。
(二)报名
1、报考教师须持毕业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工作表现、工作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成绩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选调学校报名,各学科岗位拟选调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1:3以上方能开考。选调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2、报考教师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各选调学校。
4、报名时间:2009年8月15日至16日。
(三)笔试
考试按各学科人员岗位实行分类考试,各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材,汽修、后勤管理和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由选调学校自行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
考试地点:各选调学校。
(四)试教或竞职演说
试教或竞职演说按所报考学科职位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或竞职演说人选。如遇某岗位进入试教或竞职演说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参加试教或竞职演说。试教主要测试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传授知识能力,内容为中小学学科教材教法(体育和汽修专业试教内容由选调学校自行确定),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试教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选用人选;竞职演说主要测试后勤管理和会计应选人员综合管理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由各选调学校确定,演说成绩评定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试教或竞职演说时间:2008年8月19日上午
试教或竞职演说地点:各选调学校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试教或竞职演说成绩60%的比例计算。
(六)考核
考核时间:2008年8月20至21日。
各学科选调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纪检监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调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选用
经笔试、试教或竞职演说、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用人选。选调单位对拟选调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期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对被选调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者,正式选调,不能胜任工作者,回原单位工作或安排到缺编严重的乡(镇)中、小学工作。
四、选调工作于2009年8月25日前完成。
五、未尽事宜,请与各选调学校或县教育局联系。
报考咨询电话:3923185(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3921024(县纪委、县监察局)
3923183(县教育局纪检组)
特此公告






县公开选调县城中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二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Tutorials本版贴子更多>

  • 新帖
  • 热帖
  • 精华

Trading本版热门更多>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