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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EMS特快专递4天不到,不讲诚信岂敢再用 EMS特快专递EH514121807CN邮件2009年9月29日14时51分离开收寄的吉林市站前邮局。2009年9月30日中国邮政集团吉林速递服务公司两次均以收件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在为由, 通告该邮件未投递成功(详见附件3)。 在2009年10月2日《EMS特快专递通告之谜?》一文公开发表后至2009年10月4日8时,《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全程跟踪查询结果》就再未通告EH514121807CN邮件的投递情况,其上记载的仍旧是该邮件2009年10月1日的投递结果。 若感兴趣,可输入网址(详见附件3)、EMS号码(EH514121807CN)和验证码一探究竟。 附件3:《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全程跟踪查询结果》EH514121807CN邮件投递结果(2009年10月4日8时复制)。 待续……。 <center></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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