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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人同在上海嘉峥机械有限公司工作多年,因为公司没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只按当地最低标准支付加班费,也没按规定给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后来经同事三人找公司领导谈,不但得不到合理答复,反而被公司恶意报复,以我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所经我们三人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宣判结果同样不支持我们的请求。难道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也有错吗?我们希望这社会人多关注一下,我们这种做法是否有错。法官这样判决合理吗?希望全社会人多关注 这件事, 老百姓在法律面前不一定是公正的,如果有兴趣请联系我们,张文虎15921359535,刘家志13761894606,罗云登13818608969 <center></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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