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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位于南亚次大陆印度在英国殖民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设想建立一个英国管理下的西藏作为缓冲区。 十九世纪下半叶,英国先后将尼泊尔、哲孟雄、克什米尔、不丹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在哲孟雄境内的大吉岭设立军事基地,控制了这个“印度入藏门户”。 1874年,英国派军官柏郎率领近200人的武装“远征队”从缅甸出发,到我国云南探测通往内地的路线。驻北京的英国使馆派翻译马嘉理前往接应。1875年2月21日,武装探路队在腾冲蛮允山寨与景颇族群众发生冲突,马嘉理开枪打死多名群众,愤怒的山民将马嘉理及其随员击毙,将探路队逐回缅甸。这就是著名的“马嘉理事件”。 事后,英国立即给清政府施加强大压力。1876年9月13日,李鸿章被迫与英国公使威妥玛签订了《烟台条约》和《入藏探路专条》。除“赔款”“谢罪”外,还允许英国人开辟印藏交通。 为了防止英国的侵略,西藏地方噶厦派兵二百名在隆吐山(龙头山)修筑堡垒炮台,设卡自卫。这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但是,英国为了打开进入西藏的大门,先则无理声称藏军“设卡之地距大古岭甚近,意在阻止通商”,后又提出这是“横截廓尔喀东通印度之路”。 1887年,英国干脆撕下伪装,令其驻北京公使发出照会,胡说隆吐山属哲孟雄领土,要求限期撤卡,否则,将采取军事行动,武力驱逐。西藏地方政府得悉,立即派四品仔琫(仔本)多尔济仁增赶赴隆吐山,并从各地抽调军队,准备随时增援。 1888年3月20日,英国悍然派兵四五百人,向隆吐山西藏守军发起进攻。多尔济仁增率领藏军用火铳、弓矢等简陋武器进行抵抗,毙敌军官一人,英军被迫后撤。次日晨,英军再次进攻。藏军依托阵地誓死抵御,毙伤英兵百余人。 英军不甘失败,调来援军和重炮。8月24日,英军在格累姆上校指挥下,以猛烈炮火向隆吐山前沿阵地轰击。藏军不支,退守纳汤,隆吐山遂被英军侵占。藏军据守纳汤北侧高山,在一夜之间筑起一道四五里长的齐胸墙垣,奋力抗击敌军。后在英军优势火力轰击下,被迫退却。英军占领隆吐山、纳汤后,一面整修道路,一面增调军队,准备继续向前推进。 正当西藏地方政府加强前线兵力和指挥,准备继续抗敌之际,清政府为达到与英国谈判媾和的目的,把主张抗英的驻藏大臣文硕革职,改任昏庸畏葸的升泰为驻藏帮办大臣,并下达撤兵媾和的命令。升泰在赴任途中,下令江孜守备及统领藏军噶布伦“严束藏兵,不准妄动”,并将藏军撤回帕里一线,只准防守,不得出击,“如违节制,立即严参”。在升泰的压制下,藏军虽未听命,但抗英士气受到了严重挫伤,抗英部署也受到了影响。同年8月中旬,藏军为了收复失地,拟组织反击,也被升泰制止。 9月24日,英军二千余人向捻纳藏军营地发起进攻,藏军不支,被迫撤退。其后,英军相继占领了则利拉、亚东等地。英国第一次侵藏战争结束。 战争结束后,清政府派升泰赴亚东与英方会谈。1890年和1893年,清政府与英国先后签订了《藏印条约》与《藏印续约》,承认锡金归英国保护,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在亚东享有治外法权以及进口货物五年不纳税等特权。从此,英国侵略势力伸进了西藏。 1895年开始亲政的十三世达赖十分痛恨英国侵藏。在沙俄的拉拢下,十三世达赖逐渐产生了联俄抗英的想法。英国十分顾虑沙俄势力插足,为了压服西藏,英国准备发动第二次侵略战争。 1903年10月初,英国准备进占江孜、拉萨。英酋荣赫鹏于10月11日折返印度,与寇松具体筹商进攻西藏的军事部署。12月10日,侵略军全部在纳汤集中,计有第二十三锡克步兵营七百人、第三十二锡克步兵营七百人、第八廓尔喀步兵营七百人、骑兵一百人、孟加拉和马德拉斯工兵各一队、野战医务队五队和其它后勤保障部队。共配有步枪二千八百支、火炮六门、马克沁机枪12挺。全军由少将麦克唐纳为指挥,易喀尔丹为参谋长,布雷哲尔负责后勤运输,另有大批随从人员,总计一万余人。 西藏的自然条件对防御作战是非常有利的,但由于清政府和多数驻藏大臣腐败无能,不重视边防建设,致使防务废弛。清政府在西藏的驻军不仅数量少,而且装备非常落后。自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驻藏大臣福康安奏请建立了常备军,申定兵制、兵额以后,军队数量一直保持在三四千人左右。 一是藏大臣的卫队绿营兵步骑六百余人;装备有亨利-马梯尼、斯涅德等各种类型的线膛步枪及部分火炮。期于是保护粮台和运输的驻屯绿营兵八百余人。 二是西藏地方军(即藏军),定额三千一百六十二名。凡二十五人为一定本,五定本为一甲本,二甲本为一如本,二如本为一代本(代本字意为“弓箭长”、“箭官”)。代本直接听命于驻藏大臣。这些军队平时驻拉萨、日喀则各一千零五十四人,定日、江孜各五百二十七人。除定额外,尚有守卡兵三百一十二人分守各关卡。藏军装备,定本以上军官配有膛步枪,士兵十分之五使用土枪,十分之三使用弓箭,十分之二使用刀矛、藤牌。部队受宗教影响很大,战士佩有“护身符”,出征时求佛护佑,虽作战勇敢,但军官指挥能力低,战术落后。 1903年12月11日,麦克唐纳率侵略军一千一百五十名,携火炮六门、马克沁机枪八挺,越过则利拉山口,于13日占领了仁进冈,14日进占通向江孜的重要门户--春丕。 1904年3月,麦克唐纳和荣赫鹏率领1000多人准备向嘎吾一带发起进攻。由于得知在堆纳、多庆之间的曲米辛果以北纵深地带有藏兵和民兵布防,英军不敢贸然进攻,提出要进行谈判。 1904年3月31日麦克唐纳率工兵四个连、步兵三个半连及野战救护队、战地工程队等,携炮四门、马克沁机枪若四挺,抵达曲眉仙角藏军阵地。 荣赫鹏耍弄阴谋诡计,要求双方停火谈判。藏军受骗,未予射击。麦克唐纳却暗中调动兵力,命令第八廓尔喀步兵营从左翼迂回,抢占山头。右侧部署了机枪和炮兵阵地,骑兵在平地展开,从三面将一千五百余名藏军包围。 荣赫鹏等人与拉丁色、朗赛林见面后声称:“既然要议和,为表示诚意,我们先将子弹退出枪膛,也要求你们下令将火枪的点火绳熄灭!”荣赫鹏命英军士兵将步枪子弹退出一发,但士兵们旋即推动枪栓将另一发子弹顶入枪膛。当时藏军不了解新式步枪构造,误认为英军枪膛内已无子弹,便按协议将土枪点火绳全数熄灭。后英方下令开火,但待命的藏军却无法打响火绳枪。在机枪和大炮的密集扫射和轰击中,英军对藏军进行了残酷的大屠杀。数分钟内藏军即被英军射杀400多人,西藏谈判代表数人亦被杀害,鲜血染红了曲米辛果泉水。英军又乘机攻占古鲁,追杀藏军数百人。英军死伤官兵十五人。这就是悲壮的抗英战争中“曲眉仙角和古鲁之战”(电影“红河谷”真实的再现了这一场景)。 1904年4月13日,英军占领江孜。英军占领江孜后,为了减轻运输压力和做好进犯拉萨的准备工作,留下一支拥有五百余支步枪、两挺机枪、两门火炮的部队和三个星期的食品,随同荣赫鹏驻扎于江孜年楚河畔的江洛林卡,其余部队由麦克唐纳率领撤回春丕。 5月3日,荣赫鹏派驻守江孜的三分之二兵力,即工兵三个连、步兵一个连及部分骑兵,携带火炮二门、机枪二挺,向卡罗拉进犯。遭到西藏民军依托有利地形,顽强抗击。经四小时激烈战斗,击毙敌炮兵指挥官扎聂萨海、士兵二十七人,迫使英军龟缩在山峡中,陷入“绝望之境地”。 江孜是山南通往拉萨的门户,驻江孜英军分兵东犯卡罗拉后,仅剩一百七十名士兵防守,力量非常薄弱。集结在日喀则一带的西藏民军获悉这一情况,于5月4日晚出动一千五百人,并包围了荣赫鹏驻地江洛林卡。藏于夜间发起突袭,几乎全歼敌人,荣赫鹏也险些丧命。这时,进犯卡罗拉的侵略军返抵江洛林卡,江孜英军的防御能力得到加强。但仍无法摆脱被围的困境。 江孜战局的变化,使英国政府手忙脚乱。英印事务大臣布罗德里克声称:“政府业已决定,不管什么生力军,只要印度政府认为必要,均可调往江孜去。”6月中旬,侵略军的增援部队在春丕集结,计有:四个土著士兵营二千八百人、英皇家步兵连四百人、英山炮连二百五十人、土著山炮连一百人、土著山地步兵连二百人、民夫和运输人员七千六百人和配属的其它小分队,总计在一万一千五百人以上。携有火炮十二门、机枪六挺。 6月13日,麦克唐纳率领援军向江孜增援,并于6月25日攻占康马宗的乃宁寺。乃宁寺位于江孜以南20公里处,是英军运输线上的一个重要据点。为截断英军后方补给线,藏军在乃宁寺周围筑起了防御工事。英军分别自少岗和江洛两地出动,从南、北两面进攻乃宁寺。攻占乃宁寺后,将寺内的文物洗劫一空,并纵火焚烧了寺院。英军接着攻占了江孜西北方向的紫金寺,切断了江孜与日喀则的联系。 攻占紫金寺后,英军从东、南、西北三面包围了江孜。此时,十三世达赖派人到江孜与荣赫鹏会谈。荣赫鹏提出限藏军在7月5日撤出江孜,遭断然拒绝,英军遂于当天正午向江孜发起总攻。 7月5日至7月6日,英步兵在炮火支援下发起7次攻击,都被藏军击溃。经过3天抵抗,守卫藏军弹尽粮绝。1904年的7月7日,英军的重型火炮将宗山东面的山墙炸毁了。英军向这个缺口发起大规模冲锋。荣赫鹏的英人翻译鄂康诺当时在兵营驻地的屋顶上,用望远镜观察着。他在后来的书中写道:“宗里的每一个枪眼,每一块石头都好像喷着火和烟,石头从斜坡上推下砸在进攻者的身上。这时,藏军火药库爆炸。只能与敌展开白刃格斗,在敌人优势火力攻击下。江孜宗山最终失陷。赛林代本与500多名藏兵全部跳崖牺牲。” 江孜保卫战从1904年4月开始到7月结束,持续了大约100天,是西藏近代史上抗击外国侵略者规模最大、最为惨烈悲壮的战斗。7月14日,麦克唐纳率英军从江孜出发,长驱直入拉萨。8月3日,英军占领拉萨。 9月7日,西藏地方政府被迫与英方签订了《拉萨条约》。条款中隐藏着排斥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建立英国对西藏的保护关系的阴谋。清政府觉察到了英国的险恶用心。1905年,清政府任命唐绍仪为全权代表,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谈判,1906年4月27日在北京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即《北京条约》)。虽然英国取得了原《拉萨条约》中规定的许多特权,但新约中规定“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使英国变西藏为殖民地的阴谋未能得逞。(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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