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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上午九时许,本人刚从双流飞机场回成都市内,谈一下事关影响成都形象的成都正规出租车专门敲往双流飞机场欲赶时间登机客人“竹杠”的问题。 今天早上六点半,本人在成都八益家具城前后分别喊了三辆成都的出租车,告诉他们要去双流飞机场,结果他们都是一个回答:“50元到双流飞机场,少了不跑”。我就奇怪呀,有表按表付钱就行了嘛,可他们说凡是往飞机场都是不打表的,你愿意坐就坐,不坐就算了。我说你们不能拒载呀,可他们不管,就是这个做法。我当然不服了,可也没有办法,只好不坐他们的车了。一看时间还早,就坐了成都往新津的车到双流新汽车站门口下车,我想这样离机场也就两三站公交车站的距离了,钱应该不贵了吧。就喊了“川A-NQ009”这辆出租车,告诉了他要去双流机场,他说可以,但车刚一发动,他就说“往机场我们是不打表的,要收30元钱”。我说:“不对呀,你表上显示多少就是多少嘛,咋个不打表?”他说“是双流县的规定,因为要去坐飞机的都是这样收钱的”。我说要投诉他,他竟说“你拱不翻双流县的规定”。到机场后,我因为要送人上飞机必须赶时间,就明确告诉他,“你这个显示器上显示的只有14元嘛(注明一下:他是不打表的,我在车子起动后就将车上的记价表给压下来打起了的),加1元钱的燃油税也就是15元,你凭什么要收我30元?你如果非得要多收我15元,我可以给你,但你要将票给我,并且我要将你的服务证和车牌都照下来发到网上,向相关部门投诉”。他说“随便你”。于是就有了这四张证据了。请大家评判一下,这属不属于玷污成都形象的事情?属不属双流县官方规定的正规出租车往双流机场不打表,可以随口喊价专门“宰”客的行为?是否是成都整个出租车行业的“潜规则”?同时也请“成都弘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能督促今天多收了我15元,服务证为C0074-2的刘君(今天不是刘君本人,是另一个男子开的该车)能主动将这多收的15元给我退回来,否则我还有可能起诉他们公司都是有可能的。再请新闻媒体曝光一下这种影响成都形象的行业“潜规则”。我的手机:13198506040。杨先生。 二00九年七月十二日 相关帖文http://www.sc.xinhuanet.com/content/2009-07/13/content_1707689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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