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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胆大包天的公安局竟敢愚弄省地两级公安机关 [打印本页]

作者: 毕绍明    时间: 2009-10-8 18:04
标题: 胆大包天的公安局竟敢愚弄省地两级公安机关
胆大包天的公安局竟敢愚弄省地两级公安机关  本帖证据来源于公安机关盖有红印章的证材、后附;是揭发犯罪。敬请网站管理员及各位网友顶帖支持!!!欢迎转帖。  我们期待着深州公安局在网上回应,让党和国家领导及全国广大网民看看深州公安局渉案人员是执行国家法律还是践踏国家法律;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还是谋害人命。  我叫白会永,河北省深州市木村乡西马庄村人,我儿子叫白冰源(小名:白顶、17岁)。深州市公安局(渉案人员)谋杀我儿子灭口,销尸灭迹未遂。  2006年11月28日下午,我儿子在深州市区驾驶他人摩托车失踪,当日寻找半夜未果,分别拨打110、122求助,都答复“当天深州市没有我儿子相关情况的报警,也没有驾驶摩托车出事故的报警”,但是过后深州公安局提供案卷多项证材证明:深州市公安局报警台、“122”办案人员2006年11月28日下午既接警又出警。  2006年11月29日上午,我妻子在深州市区偶遇一名知情人,他问清了我儿子的姓名、住址、父亲姓名及摩托车车主的姓名后问“昨天下午没有通知你们吗?”随即拿起手机质问“昨天下午为什么不通知小孩家属?……”这时我们才知道儿子在中医院,找到时竟然是一具无名尸,全身裸体并被整容。当时我们如五雷轰顶、大脑一片空白瘫软在地……     经过两年多艰难取证,我们找到的大量证据已形成证据链。铁的事实证明:深州市公安局(渉案人员)利用职权有预谋隐瞒我儿子身份、住址,封锁我儿子消息,灭口在医院;故意制造没有我儿子任何信息的‘无头案’。我妻子遇到知情人使我们能找到儿子,深州公安(渉案人员)才只达到了谋杀灭口的第一步,销尸灭迹的阴谋则未能得逞。  为掩盖杀人灭口的罪行,深州公安局欺骗上级公安机关、欺骗我们家属,又以连环假造目击证人、报警人、中医院报诊人;假造多套现场照片,伪造摩托车损坏;销毁伪造的《深州市公安局技术中队对摩托车的鉴定结果》;销毁并假造《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制造“单方肇事的交通事故”来掩盖谋杀真相。    现利用公安机关提供的盖有公章的部分证据选择以下内容予以揭露:  一、深州公安局110、122渉案人员联合隐瞒我儿子受伤的消息。  2006年11月28日深夜,我分别拨打110、122求助,对方答复当天深州市区内没有我儿子相关情况的报警,也没有驾驶摩托车出事故的报警。  但是案卷《查询报警台接报案记录》、《深州市中医院证明》等多项证材证明:2006年11月28日15时19分,122报警台接到(我儿子受伤)报警;中医院急诊室2006年11月28日15时15分接122报警电话出诊,将受伤人接入医院。〔附证据:①《查询报警台接报案记录》、②2007年1月15日《深州市中医院证明》〕  二、深州公安局110、122渉案人员相互配合共同隐瞒报警信息来源;其连环假造的报警人、目击证人、中医院报诊人说法不一致。  案卷《深州市中医院证明》揭示出:2006年11月28日15时15分深州市122报警电话通知中医院出诊,将受伤人(我儿子)接入医院。  但是案卷《查询报警台接报案记录》显示的接报警时间却是2006年11月28日15时19分(与15时15分“122”通知中医院不一致),报警电话是﹡﹡61055,报警人是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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