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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I>梁波</I>在2005-5-9 17:16:35的发言:先表热烈祝贺!以后将努力支持!企业很有基础,其实叫公司更好。建议侗人网以无形资产入股该企业,以企业来运作。至于算多少资产,应该可以商量的。至于资产怎么分配,我认为以侗人网基金会集体持股为宜。今后所得效益全部由侗人网基金会投入侗乡公益事业。梁总这个意见很好,我表示赞同!侗人网以无形资产入股侯蔷企业,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以侗人网基金会集体持股,今后所得效益全部由侗人网基金会投入侗乡公益事业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意见。现在的问题是:谁能代表《侗人网》?所以,当务之急必须完善《侗人网》自身的管理机构。 另外,《侗人网》入股侯蔷企业之后,也仍然需要管理,我估计侯蔷个人没有这样大的力量。即便是有,万一侯蔷擅自改变《侗人网》的根本宗旨怎么办?他把《侗人网》办成一个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的黄色网站怎么办?从这个意义上讲,也要有一个监督机构。否则,《侗人网》的命运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我不是不相信侯蔷,而是必须有社会契约!父子之间、兄弟之间也是如此!中国人正缺这方面的意识!所以老是受骗上当,善良的侗人更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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