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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融资借资 骗资几千万 是个人犯罪 、共同犯罪? 专员办无责吗? 我们以极其愤慨的心情向全国人民反映: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胡柏枝、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康则军严重失职、渎职,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将使几十个家庭面临破裂和人亡,经济损失巨大又无法挽回,已构成失职、渎职罪,主要事实如下: 自6月11日以来,初步查明和估算,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湖北天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友学,用国家行政机关的牌子和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为专员办建办公宿舍楼、超标,车库滞销占压资金和为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筹集经营周转资金的名义,由天泽公司担保,非法集资300余万元,尚有215万元没有兑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竟敢伪造多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私买税务假发票等手段,套资几千万元。其中,诈骗公司员工和社会客户资金734万元。虽已立案侦察,但已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其严重又无法挽回的后果,给几十个无辜家庭带来致命性伤害......其根本原因是专员办领导违规违纪办实体又用人不当、监管失控、纵容发展、包庇掩盖、发现问题、纠正不力造成的。 一、专员办违反规定办企业,利用国家公共权力为小团体谋取私利。 湖北永贸易公司是专员办办的经济实体,是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股企业,股东还有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直属机关工会等、注册资本为80万元。成立于 2002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康则军是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是三无官倒公司,一无场地,二无经营资金,三无经营人员。只是从组织的角度分工黄友学负责永发贸易公司的经营工作,年交利润100万元左右。 二、用人不当失察、监管不严失控,发现问题不纠使其诈骗行为延续几年更变本加励,把黑手伸向民间和身边人。 黄友学从地级财政部门借调试用到正式调专员办,是经过组织考察才能实现的。本质应是不错的,否则不会正式调动到国家厅级行政机关,是失察还是个人的变化,其中必有因果关系。到专员办后被任命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分工负责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工作。为其行骗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对黄友学的行政行为和经营行为,明知违纪违规,专员办领导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装作不知道、没看到。 黄友学利用其特有的身份,以侄儿黄操为法人代表于2008年6月29日,注册湖北天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非法集资和骗取资金达734万元。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穿行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永发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天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诈骗达三年之久,专员办领导和永发公司法人代表以不知情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早在2008年 3 月 ,黄友学以给专员办领导借资,用盖有专员办公章的合同一笔借资800万元,后在用了5个月后分两笔偿还给了某投资公司本息合计为1110万元,这么大的资金,是从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帐上划付的,由此,骗取信任。身为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康则军为推卸责任找理由说哪里来退哪里去就算解决,这实质上为黄友学诈骗资金找一个纵容的理由,由此也掩盖了黄友学进出资金诈骗之实和提供方便。没有康大主任的共同操作黄友学能办到吗?2008年12月9日一投资者考察性把投资款打进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帐上。在永发公司的会计帐上以退资为由平帐。实质上又把资金通过背书或再转出用到了别处。永发公司法人和财会人员,明知黄友学有不良的资金调拨行为却不审不问或明知有问题又找理由掩盖过去,致使这一诈骗行为获取的资金往来合法化,又得不到暴露和制止。永发贸易公司应负法定责任。法人是负法律责任的人!那康大主任为何能置身事外呢?为还800万的高利贷,又从某公司套取1200万元归还填平,这大资金在一天内完成收支,没有专员办授意、没有康大主任参与黄友学能办到吗?致使这1200万元不能物归原主东窗事发,引起法律诉讼。 三、发现苗头纠正不力,使黄友学更肆无忌弹诈骗成功。 早在三、四月份,黄友学借款行为到期不还已有所暴露,曾有人多次反映到专员办专员胡柏枝、康大主任处。他们事后仅以找其谈话问实,没有采取得力措施,且感到问题严重,为逃避责任急忙注销永发公司! 这时为何不查有假公章呢?。致使黄友学预感问题有所暴露,所以就不择手段地找公司及其身边的人用盖有机关中心的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借条找下属借钱,采取增资扩股方式骗钱,仅4至6月,共骗取公司员工和下属资金达400余万元。当得知苗头后,若专员办领导不是偏听偏信,黄友学就不会在短期内套取那么多公司员工的钱,给这些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他们的这种行为又伤害了多少无辜百姓! 四、不重视处理民间即将发生的重大事件,势必给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形象,乃至国家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我们于6月中旬去专员办想了解黄友学的去向,答复说出差不让进把我们挡在了门外。直到6月22日上午才安排接待了我们,对我们反映的问题和预计产生的严重后果,专员办领导仅以问问记记而已。至今不了了之,对发生事故的苗头掉以轻心,大有不见棺材不落泪不见死人就不管,毫无民心民意民情,仍不消化事故苗头,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更没有想办法维护党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国家行政机关把黑手伸向民间骗资。其危害程度如此之大,仍没引起专员办领导的重视和注意,身为党组书记、监察专员、主持全面工作的胡柏枝,至今未见我们一面,以稳定人心,同情民意,安抚老百姓. 原文转自新浪杂谈:http://bbs.service.sina.com.cn/thread-9-0/tree-840141-7522-36391-.html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qwe716716qwe 回复日期:2009-09-18 12:53:30 </center> 顶!<center>作者:andyleo312 回复日期:2009-09-18 17:13:03 </center> 楼主辛苦了,鼓励一下<center>作者:qwe716716qwe 回复日期:2009-09-19 09:21:13 </center> 团结就是力量!<center>作者:金龟子的博客 回复日期:2009-09-19 14:19:18 </center> 谢谢分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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