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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资料:《别让医生杀了你》“病人不是民事犯,不应当被罚以巨款;病人也不是刑事犯,不应当被剥夺自由;病人更不是死囚犯,不应当被宣布死亡。”神经内科医生无权浪费国家的医药资源、榨取我父亲节衣缩食省下来的全部积蓄;无权剥夺我父亲的人身自由权,让我父亲在病床上囚禁八个月,并差点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更无权三次宣判我父亲“准死亡”。毕淑敏《红处方》:“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局内的人不肯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才能暴露在阳光下。”你们想不到吧,有许多医生不再当医生,他们反戈一击,改行做了专为患者方打官司的律师。我自然也有人帮助我讨回公道、伸张正义。…………楼医师,你让你们的医生以后要吸取的教训是:一、千万不要把病人当作猫和猪,也不要当作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二、犯了过错后,要马上认错,千万不能有恃无恐,激怒患者家属。”医教科楼医师看了后说:“我从来没有说过医生没有过错,只是要求你去作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院起诉。”我说:“我不告医疗事故,而是告医疗过错侵权,按照《民法通则》处理,赔偿更多。”…………后来提到协商。她说:“假如协商的话,你父亲是当事人,他有权利。”我拿出准备好的授权委托书,说:“我父亲已全权委托我,包括复印病历、医院协商、卫生局调解、法院起诉。一切证据在我手中,只有我最清楚用药情况及病情发展。如果你们跟我父亲签字,那是不公正的带有欺骗性质的协议,是非法的,我照样可以起诉。”…………一个月过去了,医院没有反应。11月24日,我怀里揣着存有1万元钱的银行卡,手里提着装有病历等资料的小皮箱,箱子外吊着一袋卷成圆筒形的CT、X光摄像片,前往上海与律师签约。…………2008年1月25日,上海律师将律师函寄给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又一个月过去了,医院没有反应。2008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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