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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白大褂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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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ticcrab 发表于 2009-9-17 11:3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哀父亲10》漫漫维权路,跨出了第二步——把白大褂告上法庭古今中外,众所周知,维权难;在中国,有目共睹,维权更难;而医疗伤害维权更是难上加难,难于上青天:因为它给维权者增设了一道障碍——医学会鉴定:这是由不必在鉴定书上签名、不必出庭作证的白大褂同行作出的鉴定。然而,为了维护父亲的生命健康权,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也为了其他百姓不再遭受医疗灾难,或尽量减少因医难而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义无返顾地踏上了一条艰难漫长的维权之路:查资料、复病历、聘律师、上法院,把白大褂告上法庭。经过近一年的准备,2008年6月26日,我终于跨进了法院的大门。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容侵犯的!——“这就是我们善良的中国人、我们同一先祖的同胞传人!他们尝尽了艰辛和不平,流尽了伤心的眼泪又流尽了屈辱的眼泪,依然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他们没有去暴动没有去杀了医生,而是遵章守法地生活着克制着自己的愤怒,他们和我一样遭遇着忍受着某些部门的推诿和刁难,依旧满怀希望争取着一个云开雾散的那一天——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为什么我彻悟出我不单是为自己为父亲还要为他们而代言而呼喊。”——引自乌云灿烂(医疗工作者,医难受害者)的《我的维权经历写成了书》,其书名就是《把白大褂同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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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zaazido 发表于 2009-9-19 22:50:4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论坛清洁机器人,本楼疑似广告,等待我的主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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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pis5192 发表于 2009-9-19 18:17:10 | 只看该作者
                看你来了,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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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倩 发表于 2009-9-19 13:43:35 | 只看该作者
                “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局内的人不肯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才能暴露在阳光下。”——《红处方》,作者毕淑敏,原是医生,后是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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ЦһЦ 发表于 2009-9-19 09:10:00 | 只看该作者
                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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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pis5192 发表于 2009-9-19 04:36:25 | 只看该作者
                祝你早日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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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维 发表于 2009-9-19 00:02:50 | 只看该作者
                网上资料:《别让医生杀了你》“病人不是民事犯,不应当被罚以巨款;病人也不是刑事犯,不应当被剥夺自由;病人更不是死囚犯,不应当被宣布死亡。”神经内科医生无权浪费国家的医药资源、榨取我父亲节衣缩食省下来的全部积蓄;无权剥夺我父亲的人身自由权,让我父亲在病床上囚禁八个月,并差点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更无权三次宣判我父亲“准死亡”。毕淑敏《红处方》:“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局内的人不肯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才能暴露在阳光下。”你们想不到吧,有许多医生不再当医生,他们反戈一击,改行做了专为患者方打官司的律师。我自然也有人帮助我讨回公道、伸张正义。…………楼医师,你让你们的医生以后要吸取的教训是:一、千万不要把病人当作猫和猪,也不要当作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二、犯了过错后,要马上认错,千万不能有恃无恐,激怒患者家属。”医教科楼医师看了后说:“我从来没有说过医生没有过错,只是要求你去作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院起诉。”我说:“我不告医疗事故,而是告医疗过错侵权,按照《民法通则》处理,赔偿更多。”…………后来提到协商。她说:“假如协商的话,你父亲是当事人,他有权利。”我拿出准备好的授权委托书,说:“我父亲已全权委托我,包括复印病历、医院协商、卫生局调解、法院起诉。一切证据在我手中,只有我最清楚用药情况及病情发展。如果你们跟我父亲签字,那是不公正的带有欺骗性质的协议,是非法的,我照样可以起诉。”…………一个月过去了,医院没有反应。11月24日,我怀里揣着存有1万元钱的银行卡,手里提着装有病历等资料的小皮箱,箱子外吊着一袋卷成圆筒形的CT、X光摄像片,前往上海与律师签约。…………2008年1月25日,上海律师将律师函寄给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又一个月过去了,医院没有反应。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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ЦһЦ 发表于 2009-9-18 19:29: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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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 发表于 2009-9-18 14:55: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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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mb65943 发表于 2009-9-18 10:22:05 | 只看该作者
                我在网上查阅了他的资料,并进一步取得了联系。在决定聘请律师、正式向法院起诉前,即跨出这历史性的关键的一步以前,我在10月24日上午,又去了一趟医教科,把谈话要点写在本子上,给医教科的楼医师看:“作为一个女儿,我已尽心、尽力、尽责;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教师,我还将继续努力。我今天来医教科,不是请求你们协商解决,而是希望你们慎重考虑。一旦向法院起诉,我会全力以赴,一拼到底。一、我会重金聘请外地的医疗律师。二、我会在无数个论坛上发表文章。文章主题:医生草率用药,病人几度遭殃。院方遮捂瞒骗,局厅表示无奈。诉状呈与法院,全民共同审案。弘扬社会正气,百姓方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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