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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祭升温,纪念古人成地方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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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zzlenama 发表于 2009-9-20 13: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公祭力量辩</strong> <strong>  民间自发?官方介入?</strong>  新京报:现在不少大规模公祭活动都有地方政府的主导,甚至时不时冒出国祭、国家级这种说法,政府介入这种活动是否妥当?  王学泰:如果不借机骗钱,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办这些事情。在过去王朝有祭祀官,是因为政权的来源就是上天,所以官有土地权,当地官员很重要的职责是祭祀当地的山川,皇帝就要祭祀国家的山川。五岳三度,这是国家的事情。但现在官员身份变了,他是受人民之托,替大家掌握公共权力的。宪法规定我们政府的指导思想是以无神论为基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的政府怎么能把祭祀作为自己的职责呢?  陈明: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是正常的,因为社会不可能举办这样的活动。当然,以行政等级规定表述这类活动则有些荒唐。我觉得政府介入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法律,开放祠堂、孔庙及其类似机构的社团法人注册,自由活动,规范管理。  居易:我觉得在公祭这方面,概念和意识都有了,但方法不到位。比如说不能为活动而活动,有些地方活动搞了半天,最后发现不知道到底是谁要搞。活动变成两层皮,市委、市政府轰轰烈烈地要搞,但与老百姓无关,甚至还要老百姓赞助搞,或者有的城市见别的城市搞,自己也要弄,霸王硬上弓。  新京报:公祭活动是不是应该控制在民间自发行为、民俗的范畴内?  王学泰:这就应该是民间的事情,在合法的情况下利用基金会来做这种活动。  我觉得小范围之内的祭祀是合适的,老百姓想祭祀谁这是他们的问题,在没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不要干预他们。    比如说一家子,兄弟几个定期地祭祀家庭祖先,这对家庭凝聚力是有好处的。但放到大的范围来看,其实皇帝祭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就是皇帝,用天命来确定自己的位置。政府不应该干预,更不应该替代这些事情。  陈明:是的,但前提是民间具有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能力。在民间社会成熟以前,政府的参与应该肯定。  居易:真正的城市纪念活动应该是市民的活动,让市民参与进来,要朝有利于城市认同、强化市民归属感的方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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