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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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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efulfleury 发表于 2009-9-21 00:4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探索与研究<o:p></o:p>
浅解

清真食品
”<o:p></o:p>
         <o:p></o:p>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习惯把无猪肉、无猪油或回族等穆斯林群众生产、销售的肉品、糕点等食品称为“清真食品”,这种说法对吗?当然不准确了。那什么是“清真食品”呢?<o:p></o:p>在我国,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民族,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信仰伊斯兰教,他们的饮食习惯按伊斯兰教法的要求有着严格的规定,突出的表现可以说是“清真”,即禁忌一些食物,只允许吃“合法而佳美的食物”。清真食品的产生源于伊斯兰教教规教义,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这些教规教义已经成为我国这10个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延续至今。<o:p></o:p>一、清真食品的界定<o:p></o:p>首先我们应分清哪些是清真禁忌的食品,而除去这些禁忌的,均可加工成为清真食品。<o:p></o:p>按习惯我们将食品分为肉类食品和植物类食品两种。<o:p></o:p>(一)肉类食品<o:p></o:p>伊斯兰教明确规定,禁止食用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非诵真主之名而屠宰的畜禽,并且根据教法家的主张,认为凡是反刍的、吃草的畜类、吃谷子的禽类都能吃,如羊、牛、驼、鹿、兔、鸡、鹅、鸽及河海中的鱼、虾都可食用。而吃肉的、带爪子的、不反刍的猛兽类、性情凶暴的猛禽类都不能吃,如虎、狗、鹰、蛇、狐、獾、驴等。<o:p></o:p>自死物:伊斯兰教教法规定是绝对不许食用自死物的,如勒死、捶死、病死、冻死、摔死、砸死的动物,均不可食。另外,自死物其血液未从体内全部流出,而血液中难免含有某种病毒菌之类东西,这些属于污秽物质,因此从卫生角度讲也不可食用。即便是牛、羊、鸡、鹅等可食动物的自死,也不可食用。<o:p></o:p>血液:即使是因屠宰而流出的血液,包括牛、羊、鸡等可食动物的血液,也不可食。<o:p></o:p>凡是非诵真主尊名而屠宰的动物:即平常所说的非清真屠宰的动物,均以自死物论,即便是可食类动物(如牛、鸡等),如果不是依照教法屠宰,仍然不可食用。<o:p></o:p>关于禁食猪肉的问题:伊斯兰教的经典中多处都提到,均来源于伊斯兰教教规。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因遵守教规而禁食猪肉,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禁食猪肉”的戒律已不再单纯是宗教问题了,已经形成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世人皆知。<o:p></o:p>(二)植物类食品<o:p></o:p>伊斯兰教对植物类的食品没有具体禁忌,但穆圣曾说:“凡是使人麻醉的,都是非法的”,所以酒、大麻、海洛因等是禁止食用的。一切的植物或可食植物,如果转化成能致醉的物品,就是禁忌的对象,在禁食之列。葡萄、大麦、高粱等属于可食用之类的,但一旦发酵含有酒精成分,就成为非清真食品或饮品,就不可食用。“饮酒……只是一种秽行,……故当远离”〈5:90〉另外,酒精中所含乙醇,能刺激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昏迷沉醉,不但对健康不利,更可能产生种种恶果。<o:p></o:p>二、法律法规的解释<o:p></o:p>在我国各地区有关清真食品的管理规定中,对“清真食品”都有相关解释。<o:p></o:p>《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中指出,“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按照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的食品”;<o:p></o:p>《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中指出,“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保持伊斯兰教传统饮食习惯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以‘清真’、‘回族’、‘穆斯林’、‘伊斯兰’名义,按照其传统风俗习惯生产、加工、经营的各种食品”;<o:p></o:p>《青海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中指出,“本条例所称的清真食品,是指按照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生产经营的食品,所称的生产经营,是指专门从事屠宰、加工、制作、储运、销售清真食品的行为”;<o:p></o:p>《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中指出,“本规定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撒拉、保安、东乡等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生产、加工的食品”。<o:p></o:p>三、形成清真食品的必要条件<o:p></o:p>依笔者所见,形成“清真食品”有两大必不可少条件。<o:p></o:p>一是人员,即生产者、经营者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或者是占企业中的大多数;而个体工商户业主、厨师等主要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o:p></o:p>二是生产材料,所使用的原料、辅料等,必须是符合伊斯兰教教规的无猪肉、猪油、自死动物肉、动物血液、酒精及其它致醉致毒的材料,不能有如料酒、明胶、阿胶、咖啡因等禁忌物品。并且在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不受到禁忌食品的污染。<o:p></o:p>我国比较知名的清真食品有兰州拉面、西安羊肉泡馍、新疆烤全羊、油香、馓子等。<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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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dj 发表于 2009-9-21 02:42:1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谈最好就不要浅谈,最好一次说清,以免出现误会.不应吃的就不能吃.没有问题,但如把能吃的人为断为不能吃,也是不可以的.目前全面论述这个问题的应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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