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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实中的十大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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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end2631 发表于 2009-9-21 18: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21、打假与假打  一个地方打假者不力,假货泛滥。结果:打假部门:可以多点罚款。一个案子拖的越久,办案人员越肥。若把违法现象比用菜地里的韭菜,执法者就象菜农。韭菜长势越壮,菜农得之越多。假货泛滥与打假者的收入成正比。真有意思,打的越净,以后挣钱的机会就越小,假越多,打假者以后机会就越大  22、“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滩派)  把违法行为用一个“乱”字概括,高,实在是高。细分析,“乱”的乱用成了违法的一块遮羞布。不允许收的钱收啦叫做乱收费;不允许罚的款罚啦,叫乱罚款;不允许派的差事,派啦叫乱滩派。请问工厂不交税能叫“乱”抗税吗?歹徒杀了人,能叫“乱”杀人吗?一个“乱”字掩盖了多少“管与官”者的贪婪与残暴;一个 “乱”字给为民者带来了多少无奈与悲伤。细想一想,“作乱者”大都是有些权力的单位或个人,官官相护也就不足为奇了。  23、地方保护主义  说成了个主义,想必是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不过就我来看,隐藏在地方保护主义背后的除了三分地方情(这个好处“地方”公家得到了,还有七分,保护者个人得到了被保护者的好处。  24、法律的亲人  法律有几个亲人:爷爷:政策;爸爸:权力;妻子:金钱;儿子:亲情;孙子:执法者素质。执法者贪脏枉法似为人所共愤、而畏权枉法被说成是受到了干扰,口口声声司法不够独立,好象他们多冤似的。什么叫司法独立?任何任何部门都要受到与其相应的监和管理,其权越大,所受到的监督力度也应该越大,否则它就会异化,特别是对于重权在手的司法部门,要监督得他“该做的事必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能做”才行。看一看中央电视台采访同级别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所受到的待遇就知老百姓办事的难度了。  25、治安员:不伦不类的职业  几多正规警察福,几多底层百姓泪。何时能让所有执法人员(行政、司法)正规化而让法律打些折扣呢?执法者本身的身份就不合法,喜耶?悲耶?  26、法律与情理  国人,特别是多少有些特权的行业中人常有此心理:当法律对自己有利时,总是强调要依法行事;而当法律与自己不利时,却总是强调情理。仅举一例:国家规定一个学生一年应该收取100元学费,而学校收取了200元,学校会闭口不谈法而大谈“情理”:教育重要、为了孩子、学校是清水衙门、否则影响教学质量等等,等等。若有一事侵犯了学校的利益,他们则会搬出“教育法”、“教师法”来为自己辩护。医药分开如此,减轻农民负担如此,法院“执行难”也是如此。  27、医药分开  医药难分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怕是各有各的道理。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能决定医药是否分开的人是不用担心医疗服务质量与医药价格的?如果医生*卖药挣的钱比他看病挣的钱还多,他还会在看病上下功夫吗?不下功夫,医术带会提高吗?其实药价的虚高,厂家也没有挣几个钱,拿什么投入搞科研?钱象流水进了黑洞,结果是黑洞的口子越冲越大。  28、那个行业“最光荣”  教育、医疗、公安、军人?原以为教师最光荣,可是教师中也有诱*女学生的强*犯;原以为医生最光荣,医生中也有偷患血卖的吸血鬼;原以为警察最光荣,警察中的坑蒙拐骗的败类。看来并不存在一个最光荣的行业,一切努力工作的人都是光荣的。航天员与农民、警察与商人、教师与掏粪工、军人与工人,他们是一样的光荣,只要尽力工作了。他们中也都有败类。  29、优势行业的近亲繁殖  除了行政机关就是事业单位,尔后是垄断行业,没有近亲繁殖,想进好的单位几不可能。不相信,一个普通地级市的法院、检察院,可能没有几个正规的(不说花钱买的、自学成才的)名牌大学生,真有一个没有背景的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愿意来,怕还难进呢?  30、收入:哪个行业好,哪个行业差?  个体户的收入高,为何那么多的人想往党政机关、公检法司钻而只有当不得已时才去当个体户呢?行业的好坏与自由度成反比:越易进的单位收入越低。比较一个单位的好坏,眼下有一法:看一看该单位职工人均个人用电量和电话费就中啦。人们常说个体户收入高,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从事个体的大户,没有看到小户:街头卖冰棒的、修车子补鞋的、推车卖菜的等等。至于个体户中的丑行,多非个体户中所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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