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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原绥宁县委书记杨正胜任邵阳中院院长,系新晃侗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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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os8849 发表于 2009-9-21 03: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邵阳市委高度评价邵阳中院服务“兴工强市”大局谢华云  发布时间:2005-04-21 15:32:11 <HR noShade SIZE=1>    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切实为市委、市政府今年初开始实施的“兴工强市”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邵阳中院于2005年4月7日出台了《关于为实施“兴工强市”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几点工作意见》,并上报市委。邵阳市委书记盛茂林于当天作出了专门批示:“兴工强市”是加快邵阳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了为实施这一决策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意见,非常好,值得全市各部门学习。希望各部门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的意图,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确保“兴工强市”战略落到实处,为加快邵阳发展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于4月10日以《市委通报》第7期全文转发了盛茂林书记的批示及邵阳中院的工作意见。邵阳中院党组在认真学习第7期《市委通报》的基础上,还将其转发至全院各个部门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在《关于为实施“兴工强市”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几点工作意见》中,提出了十大举措: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实施“兴工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切实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和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审判工作重点,寓服务于审判之中,不断提高服务全局的水平。二是刑事审判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侵占国有资产、强迫交易、制假贩假、假冒商标等严重破坏正常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是民商事审判要充分发挥调节和保障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平等对待各类诉讼主体,强化调解工作,重点审理好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保护、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欺诈等案件,充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行政审判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的职能作用,重点审理好工业园建设拆迁安置、劳动保障、“三乱”和侵害企业经营自主权等案件,依法执行相关非诉行政案件,既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五是积极探索和改进执行方式,规范对企业适用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强制措施,认真处理好依法执行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关系,严禁违法执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六是大力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组成专门合议庭、执行小组,开展涉企业改制、金融债权、企业债权清收等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不断强化办案效果。七是优化服务质量。对工业企业起诉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进度,严禁拖延审执期限。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八是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涉及重点财源企业、优先扶助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等重大案件,应当依法慎重,立案、判决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必须向主管院领导报告,严格把关。主管院领导认为案件重大的,必须向院长报告。九是针对企业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审判执行中发现企业生产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弊端,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促进企业发展献言献策。院长及分管院长每年要确定专题,走访企业,深入调研,并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呈报市委。十是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对重大涉工业企业案件要经常过问,亲自把关。业务庭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主动承办重大案件,切实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邵阳中院                                               编辑 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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