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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视角](原创)告诉您一个真实的绥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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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ge79823 发表于 2009-10-8 18: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2002年4月上旬,上土头山村支部委员王贺全、妇女主任邢维秋气愤地质问村主任李国海:“拍卖林地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事先开个会商量一下”?李国海不屑地说:“我就是把林地卖给田宝玉了,你们爱上哪告就去吧”。      位于绥中县西平乡黑水河南畔的上土头山村一、二组共有林地950亩,全村共175户,人口450口,土地贫瘠,人均耕地不足0.8亩,全村老少的主要经济来源都靠林地的收入来维系,突闻林地被秘密拍卖,两个老共产党员怎能不为之动容?于是,以李国富、邢维秋、李和林、李金成、李金才、李金海、徐永彬、苑飞等村民纷纷找到李国海,质问李国海为什么擅自违法拍卖林地并强烈要求看承包合同,此合理要求遭到李金海的严词拒绝。                           1.处处碰壁            几个群众风风火火地来到七公里之外的西平乡政府,党委书记辛桂镇听了他们的叙述说:“你们还是回到村委会再说吧”。辛书记的答复不置可否,群众只好来到绥中县林业局,在林业局未能讨到说法后又到了信访局。这两个职能部门的官员都叫去法院立案,束手无策的群众只好向绥中县农业局申请仲裁,仲裁股的王股长告诉群众:你们到乡里申请仲裁吧。      2002年4月24日,以绥中县法制办主任胡海松为首,信访办的杜主任、辛书记以及司法助理陈兆武等齐聚乡政府会议室,仲裁股的王股长向群众代表表示:上土头山的950亩林地权属有争议,我们无奈。      王股长的一句话,就把群众打发了。      所谓的“有争议”是唐托之词,实际这块林地根本没有争议。根据1981年《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颁发了林照,此举受到了辽宁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下达《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权林权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的文件,在全省推广。     10月上旬,李国富、邢维秋与王贺全等代表带领上土头山村52名群众只好去市政府讨说法,谁知绥中县政府法制办胡主任早已守候在那里了。胡主任作出答复:回去处理。随即,西平乡政府雇了一辆大客车把群众拉回,辛书记说:你们都摁手印了,还告什么?      原来,乡政府在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挨家挨户让村民在一张纸上摁手印,不准看上面写的内容,很多妇女儿童被蒙骗,一共摁了三百多手印,实际上土头山有选举权的群众仅283名,没想到,“人民公仆”弄巧成拙了。                                    2.县政府的“处理意见”            绥中县政府派来的调查组从2002年10月12日到14日例行公事地走访了村民,18日就草草作出了处理意见。这个蓄谋已久的“处理意见”的宗旨是“上土头山村的林地的权属不是村民的,群众若想与上面较真的话,就必须去法院”。      此“处理意见”为后来做出的“处理决定”埋下了伏笔。      2002年12月10日,县乡村领导秘密勾结,炮制了一个起诉状,这个起诉状把西平乡政府作为原告,上土头山村委会被列为第二原告,田宝玉为被告,不久,绥中县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西平乡、上土头山村委会与田宝玉签订的合同有效。     西平乡政府不是争议方,为什么堂而皇之地被列为原告呢!     这个起诉状荒唐至极!                        3.黑社会接入            西平乡信用社主任田宝玉攫取了林地的承包权后,洋洋得意,他雇人在林地里伐树、挖鱼塘,当上土头山村群众上前阻止时,田宝玉雇凶对手无寸铁的群众进行报复。      2002年4月28日,40多群众阻止田宝玉等人在林地里作业,原上土头山村主任李德山立即用电话与黑社会联系,几分钟后,一辆大客车在林地边戛然停下,随即从车上跳下来六十多手握尖刀棍棒的流氓无赖,其中的一个好象是头头的对群众叫嚣:谁再继续阻止施工,我们就打死谁!说着抡起木棒就向人群打去,一群众见状不妙,立即向西平乡的张副书记打电话求救,过了好长时间,司法陈助理与民警才姗姗而来,他们到现场逡巡了一下后,便扬长而去。      翌日,黑社会的原班人马在村主任李德山、范家乡的小头目侯宝、高台乡王二的带领下,如同鬼子扫荡那样把群众团团围起来,他们先把群众代表苑飞、李国富、李金等人毒打了一顿,然后把它们拉到林地边上的树坑旁,侯宝将一把雪亮的尖刀架到苑飞的脖子上,气势汹汹地说:你们都给我跪下,把坑天平,谁在继续往上告,轻则打断腿,重则全家斩草除根!      可怜的老百姓啊,他们只在电影里大臣给皇上下跪的情形,今天却给泼皮无赖跪下了!     “下跪事件”发生后,群众代表反复到西平派出所报案,警察以各种借口推诿。无奈,他们只好到绥中县公安局报案。      2003年9月,绥中县公安局抓捕了黑社会头子王二与侯宗宏,不久,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绥中县法院提起公诉,后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受到伤害的群众代表仅得到了每人1500元的“经济补偿”,此案不了了之,伤害群众的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4.命悬一线的邢维秋               2005年10月7日晚7时许,上土头山村妇女主任、老共产党员邢维秋正与丈夫唠闲嗑之际,突然从外面闯进一胖一瘦的两个陌生人,其中一个用木棒猛击邢维秋的腿部,邢维秋的丈夫上前阻挡,与另一个歹徒扭打在一起,那个歹徒用尖刀猛刺邢维秋的致命处,邢维秋倒在血泊中。歹徒临走时狞笑着说:“看你还告不告”!      乡亲们把奄奄一息的邢维秋送到绥中县医院抢救,经过三天三夜的救治,邢维秋才从死亡线上回来了,伤势极为严重:胸膈膜被扎穿,肝脏被扎掉一个三角形的缺口,不但小腿粉碎性骨折,右手大拇指也被打成骨折,绥中县医院给了邢维秋第二次生命。      上土头山村的群众自发地给邢维秋集资,有的群众借钱帮助邢维秋筹措医疗费,那个场面谁见了都会落泪的。      伤势尚未痊愈的邢维秋首先向绥中县公安局报案,民警对她的哭诉安之若素。      等待了很久以后仍音信皆无的邢维秋终于失去了耐心,于是,她到葫芦岛市公安局申诉了,没想到,结果与在绥中县毫无二致。     没办法,她只身来到了首都上访,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工作人员聆听了邢维秋的控诉后很是同情,立即给她一个转办函,她手持转办函兴致勃勃地回到绥中县公安局,可绥中县公安局仍不屑一顾。     至今,两个杀人凶手仍逍遥法外。                     5.疯狂报复上访人        群众的诉求受到阻挠后,大批群众纷纷到北京上访,绥中县政府派出了大量人力截访,凡是为了维权的群众都受到了多次治安处罚。  几年前,绥中县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号召农民建蔬菜大棚,为了调动农民建大棚的积极性,信用社扶持贴息贷款,秋后,根据情况可先偿还利息,本金延期偿还。  身为信用社主任的田宝玉,他为了达到报复群众的罪恶目的,指使法院执行局对暂时无力偿还的农民采取拘留的手段,不少农民多次被拘留,因徐永发积极带头上访,他因未偿还五百元的贷款竟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天!更令人气愤的是,群众代表徐元荣因无力偿还小额贷款被拘留,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借了民间高利贷偿还的贷款。债台高筑的徐元荣媳妇见政府官员如此腐败,便万念俱灰,投河自尽了。是田宝玉逼死了徐元荣的媳妇,田宝玉对上访群众的报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绥中县的一位主要领导田树怀一语道破天机:你们上访千辛万苦,连乞丐都不如,我们截访人员住的是高级宾馆,吃的是美味佳肴,你们还是认账吧!                     6.北京来了记者大人            2007年春天,一个自称是经济日报的记者答应帮忙,并要求村民支付“采访费”,村民像见到了大救星那样一口答应下来。那记者带来了好几家媒体的记者来上土头山采访,群众在记者下榻的宾馆打更站岗,临走时记者信誓旦旦地表示马上曝光。村民听后无不欢欣鼓舞,东拼西凑给记者三万元“采访费”。谁知,后来竟泥牛入海无消息了,至今群众借的高利贷还没偿还呢。      上土头山村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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