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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法院违法办案异地暴力执法滥打无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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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13jww 发表于 2009-10-8 18:0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滕州法院违法办案异地暴力执法滥打无辜(图)你删帖我再发  山东滕州法院违法办案异地暴力执法滥打无辜(图)  本人李玉民,山东招远市人,现住乐陵市湖滨西路116号,个体工商户。7月8号中午,是我噩梦的开始,飞来的横祸突然降临到我的头上,就是从这时开始我失去了人身自由,我的右眼被打伤,我的车辆被查封,还被莫名奇妙的罚款一万元。这一切都是拜滕州市人民法院所赐,亲爱的网友朋友们帮帮我吧,帮我分析一下高贵的法官们这样执法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是侵犯了公民的人权?!      7月8号中午1点10分左右滕州法院的法官们突然闯入我的门市部。对我门市部里的一名员工(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时我在隔壁休息随后被门市部内的吵闹声惊醒,我以为是有人来闹事没顾上穿鞋就跑出来了。看到有7~8个人在高声斥责我门市部的员工。作为店主我既要对店员负责又有权了解事情的真相问明情况,这七~八个人在执法时有穿了便装的,所以在了解他们的身份后我并没有阻拦仅仅是要求他们不要发火,说话的声音小一点,否则会影响我做生意。网友朋友们我的要求没有过分吧,我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吧,没有妨碍法官执法吧?但是这些代表法律与正义的法官不但拒绝了我的合理要求反而以我妨碍执法为由,抓住我的胳膊,卡住我的脖子,拽着我的头发强行将我控制起来不允许我活动,作为一个享有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与生命健康权的合法公民的我,这时才体会到权力的妙处,那就是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当然我的申辩还是必要的,因为我还是相信中国是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有法律予以保障。可是我错了!就在我申辩的过程中就是滕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中的一位勇士又冲过来朝我右眼猛击一拳,致使我右面部红肿,眼球充血,视力不清。当时就把我打懵了,打傻了,自我保护的本能还是让我喊出了“打人犯法,你们为什么打我,为什么抓我?”这样的话。他们在打我的同时在没有出示拘留证的情况下对我门市部的女员工实施暴力并把她强行带走,当时他们既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说明带我的员工去哪里,干什么去,不明真相的我很着急,就开车在后面跟着他们,一直跟到他们住的宾馆----乐陵大酒店。停下车以后我上前询问,可他们根本就不让我说话直接从车上跳下3个人一句话都没说,卡住我的脖子拽住我的头发拧着我的胳膊像押犯人似的不由分说就将我带入乐陵大酒店,到了酒店右边的休息室后一个法警双手卡住我的脖子狠命摁下,另一个对我就是一个扫堂腿。使我头朝下直接面部着地,接着把我的双臂交叉摁在我的脖子上。并用膝盖顶压在我的胸部。作为一个老实守法的人来说那种感觉真是生不如死,这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严重的是精神上对我的打击,我想大声呼救可是我连气都喘不出来。大脑昏沉沉的分不清东西南北,20分钟后他们给我带上手铐送到乐陵市拘留所。接着他们搞了一份胡编乱造的材料让我签字,我看了一下所写内容都是子乌虚有的事。光天化日之下,我就这样毫无原因的被暴打一顿并强行拘留!!但是我相信法律,相信世界上还有‘公道’这个词!所以我拒绝签字。但是滕州法院的工作人员却又对我做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并要我即时缴纳罚款。我孤身一个人开车出来没有带钱,根本不可能即时缴纳罚款,而且按着法律规定他们也没有权利直接接受罚款啊!就因为我不能即时将罚款交付给他们,他们就查封我的江铃全顺车。强行抢走我的车钥匙遥控器与车辆的手续(行驶证,驾驶证,附加费证等),这些证件可是只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才有权利扣留的啊!!看看吧网友朋友们,他们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权利,法律义务只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对于滕州市人民法院的高贵法官们就只有权力没有义务了而且他们的权利来源于他们的好恶而不是法律规定?!  在拘留所里的十五天里,使我承受了巨大的身体与精神上的折磨,拘留所里的室友们是因为违法而和我同处一室,而我却是因为滕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行使了超出法律规定的权利而与他们同处一室,作为一个守法公民竟无缘无故的被拘留,使我这一生莫名的被溅上污点;在拘留所内,我与外界失去联系,也失去了自由。我浑身疼痛,晚上不能翻身,头和眼睛痛得我不能入睡,浑身没有一点力气,今天我从拘留所出来胸部还隐隐作痛。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人民的法官能干出这样侵权行为。执法人员竟知法犯法,难道真的没有王法了吗?他们滥用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胡作非为,使我的门市部十五天无人看管,非法查封我的车辆,作为法院里的法官们不是维护合法公民的利益反而滥用职权为所欲为!他们的非法行为,不仅给我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也是对公民最基本权利的蔑视与践踏,网友朋友们,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民族的进步帮帮我吧,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在帮助你们自己啊    滕州法院在我门市部和乐陵大酒店打我的的监控录像已通过公正保存好。  我的身份证号:370624196505301015  手机:13969218623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09-26 23:00:11 </center>  00<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09-26 23:02:17 </center>  打吧!!!<center>作者:码卡爱麦头 回复日期:2009-09-26 23:59:37 </center>  光天化日的,    杀了着帮人<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09-27 12:42:29 </center>  他们暴力执法,滥打无辜!实际上他们没发现我有监控。  他们像恶狗一样反咬一口,说我暴力阻碍执法!  还我公道!!!!!!<center>作者:crazystorm55 回复日期:2009-09-27 13:18:02 </center>  同情中。。。<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09-27 18:45:05 </center>  我决不会放弃!!!!!<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09-28 15:33:43 </center>  7月8号滕州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把我拘留以后,当时想把我的车开到滕州。但是在我朋友们的严正交涉下,才封存在乐陵市人民法院。  7月23号我出了拘留所以后,在按法律程序一步步的走。  7月30号给滕州法院汇去了一万元罚款,之后每天都联系滕州人民法院是否收到罚款,得到的信息是没有收到。一直到8月5号才得到收到罚款的电话。他们说:7月28号罚款已到帐。真是天大的玩笑,我7月30号汇的款,他们说7月28号罚款已到帐。  8月4号我带着控告资料出发,先到了枣庄市人大信访提交了资料。  又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外面等了2个小时也没能进去。没有办法我到了薛城区邮电局把材料寄过去了(包括我的监控录像)。  8月5号我的律师到滕州人民法院拿回了(车辆解封裁定书)和我的车钥匙遥控器,行驶证,驾驶证,附加费证等。  8月6号我到了山东省人大人民来访接待处提交了资料。给我开了介绍信。  之后我又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的法官看了一下资料说:你到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去告吧。省高院不收我的资料。  接着我又到省纪检委去提交了材料。  到今天为止还没有那个部门给我一点信息和说法。<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10-02 11:46:37 </center>  我决不放弃!!!!<center>作者:旨在远游 回复日期:2009-10-02 16:21:31 </center>    经常看见媒体上一些无关痛痒的报道,感到这些记者是在浪费舆论资源,可惜啊!为什么不多报道一些与国计民生相关的问题?  曾经看到某家电视台播出的一部片子,说某农场丢失几只鸭子。为弄清被什么动物咬的,不惜跨省调查、现场追踪、动用专家,花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大动干戈地宣传报道,羡慕的口水直淌。心想,电视台连几只家禽都这么心慈,那么事关众多人命的隐患,必会更该同情。于是多方与节目组联系,结果涛声依旧……    由于媒体的资源被鸭子占据, 农场里的鸭子安全了; 由于得不到媒体青垂,隐患无法暴光消除,这个行业还要受事故的肆虐,工人仍然要在危险环境中流血。    敢问媒体:什么时候让人享受鸭子的待遇?    http://blog.sina.com.cn/chinaljx<center>作者:胶东人00 回复日期:2009-10-08 12:43:52 </center>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ikvbB4BXd4U/  http://v.ku6.com/show/Pub0fk04bwKdIXDV.html  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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