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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2009年公开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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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th25431 发表于 2009-10-11 18: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都水族自治县2009年公开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省、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年我县拟选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管理方式

这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名额为50名,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合同期3年。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依法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二、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我县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三都水族自治县户籍;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到农村服务且仍在聘用期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

2、定向到其他县(市)和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其他不宜选聘到村任职的人员。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选聘工作主要按照选聘计划、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派遣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册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至21日。

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要填写《三都水族自治县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2:1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00人,由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适当调整计划招聘人数。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定于8月29日。

笔试准考证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发,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中心七楼),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公布在凤羽水乡党建网http://www.sddjw.gov.cn)。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按照与计划选聘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予以公布。如遇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定于9月5日,地点另行通知(公布在凤羽水乡党建网http://www.sddjw.gov.cn)。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出其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并按照与计划选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遇进入体检末位考生总成绩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选聘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乡镇负责对户籍在本乡镇的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中,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重点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派遣

考察结束后,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领导小组结合工作需要和选聘生户籍等情况,制定派遣方案报经县委审定后,统一进行派遣。

十、培训与签约

领导小组组织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3天。培训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精神,贵州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内容,县情介绍,基层工作方法,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情、民风、民俗等。并组织选聘生、服务单位按要求签定服务协议。

十一、待遇保障

参照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选聘生在服务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每人每月900元生活补助;

2、年终考核合格后,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500元交通费;

3、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4、服务期内,可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参加县内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可给予适当加分。

5、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的,经组织考核合格,可继续聘任。

十二、纪律和监督

选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此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选聘工作期间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3921024(县纪委)

3922433(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



本《选聘简章》除在此网站公布外,2009年8月8日—21日同时在三都县电视台上发布,考生可注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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