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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要归还中国150万平方公里领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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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badinars 发表于 2009-11-26 00: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1919年7月25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通称《加拉罕第一次对华宣言》)。《宣言》中写道:“苏维埃政府把沙皇政府从中国人民那里掠夺的或与日本人、协约国共同掠夺的一切交还给中国人民以后,立即建议中国政府就废除1896年条约、1901年北京协议及1907年至1916年与日本签订的一切协定进行谈判。” 1920年9月27日,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府又郑重宣布:“以前俄国历届政府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全部无效,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和中国境内的一切俄国租界,并将沙皇政府和俄国资产阶级残暴地从中国夺取的一切都无偿地永久地归还中国。” 有人认为,既然列宁都主张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想当然以为包括1858年《终中俄瑷珲条约》、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以及1881年《中俄伊犁条约》等割占中国领土150多万的条约。其实,这是对列宁的一个误解。以列宁为首的苏俄政府在《宣言》中所指要“废除”的条约只是1896年以后的各项条约,并不包括1896年以前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列宁所指的条约是:1896年6月3日有关俄日争夺中国东北利益的《中俄密约》、1901年9月7日“八国联军”政府迫使清廷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1907年3月30日签订的旨在重新瓜分在中国东北、外蒙及朝鲜势力范围的《第一次日俄协定及密约》、1910年7月4日,日俄确认第一次密约之各自在华特权的《第二次协定及密约》、1912年7 月8日俄日的《第三次密约》、1916年7月3 日俄日签订的《第三次协定及第四次密约》。由此可见,这里的“1919宣言与1920年宣言”,有效范围仅为1896年及1896年后所签的各项条约,并不包括1858年至1896年之前的那些不平等条约。那种认为只要中国北洋政府承认苏维埃政权,就可以收回近代以来丢失的15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想法是幼稚的,也是和列宁的本意相抵触的。 事实胜于雄辩,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权对宣言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列宁去世以后,历届苏维埃政府都否认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当中国处在危难的时候苏联推行“大国沙文主义”大肆损害中国的利益(支持外蒙古独立、强占唐努无梁海、挑起中东路事件、二战后在东北的所作所为等等)其罪恶罄竹难书,使我们丧失了更多的主权和尊严。20世纪60年代苏方根本不承认那些条约是不平等的,坚持“目前苏联‘实际守卫’的边界线”就是“以平等条约为基础的”,是“历史形成的”,因而是合理的;两国之间没有“边界问题”可谈,存在的问题只是双方看法不同,双方不是进行“边界谈判”,而只是就“个别地段”进行“协商,当然也不存在交还中国土地的事了。实质上苏维埃政权和俄国沙皇是一脉相承的,血管里都是流着贪婪的血。从他们手里收回土地无易于与虎谋皮。“落后就要挨打”这是我们用巨大的民族牺牲得出的颠簸不破的真理,维护我们的民族不受侮辱惟有把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富强。 最后我们应该记住列宁的的名言:“符拉迪沃斯托克是我们的,谁也不给!”这话是对日本人说的,是对全世界说的,更是对中国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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