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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穿青人图腾------山魈[爱心纳雍论坛(关注纳雍贫困儿童,关注纳雍失学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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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sh68879 发表于 2009-9-20 00: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穿青人图腾------山魈作者: liyuzhi <hr align="center" width="80%" color="#9db3c5" noShade="noShade" size="1"/>  穿青人自称山魈人马,穿青庆坛傩戏就有一场戏称为山霄殿,演述穿青人砍树、放火烧山、开荒铲草、犁牛打耙、栽包谷撒秧子、栽秧薅秧、割谷打谷、运谷入仓、交皇粮、封仓等一年中完整的农耕劳动,反映穿青人的农耕生活,其中用穿青的方言土语大唱每一季农事劳动的山歌,追忆祖先辛勤劳动和丰功伟业。把山魈作为图腾崇拜和供奉五显坛是穿青人族群的独特标志。  关于山魈,穿青诗人陈绍陟诗《山魈人马》也有有详细描述:山魈人马因向上攀援的姿势太久而纷纷直立起来丛林风向天旋动黄金的声音奇异地充满诱惑,绵绵散开成为最初的语言越过一片片森林一道道峡谷惊!黄金果已熟透红果汁流遍黄昏一齐伏地痛饮敏捷而古怪地向随风而生之月招手便是一片黑暗,疑云四起,浓如浑身毛发是最初的胜利与欢乐但是有箭矢射来,有绳索捆来有鞭子抽来,无羁的山魈人马浩浩荡荡成为奴仆,而惊怒而沉默……丛林岁月,呼啸飞越树梢祖先啊!日渐苍白为遥远传说以受难之日记为岁首,挥舞皮肤的五彩经幡漫漫沿村祈祷依山而歌黑色眼睛粒粒破碎再也采不到黄金果,但其诱惑如梦幻日日在天边光芒四射杨然《穿青人问题研究》对山魈亦有如下记载:  史志有关穿青人崇奉“山魈”的记载很多,前已有述。山魈本是猴类动物,其来源大约和《山海经.海内经卷十八》中所说的似人非人的“赣巨人”和南方民间传说中的“山都木客”有很大关系,据传秦始皇曾役使十万人于江西伐木用作盖宫殿之木材,这些人便从此一去不返,留在南方的深山里面,而形成半人半兽的怪物。  西汉东方朔《神异经.西荒经》说:“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长尺余,袒身捕虾蟹,性不畏人。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伺人不在,而盗人盐,以食虾蟹。名曰山躁,其音自呼。人尝以竹着火中,爆而出,躁皆惊惮。犯之令人寒热。此虽人形而变化,然亦鬼魅之类,今所在山中皆有之。”此处“山躁”当即“山魈”。  到唐代载孚的《广异记.斑子》中山魁还有些人的影子:“山魈者,岭南所在有之。独足反踵,手足三歧,其牡好傅脂粉。于大树空中作寞,有木屏风帐慢,食物甚备。南人山行者,多持黄脂轮粉及钱等以自随。雄者谓之‘山公’,必求金钱,遇雌者谓之‘山姑’,必求脂粉。与者能相护。……每岁中与人营田,人出田及种粮,耕地种植,并是山魅,谷熟则来,唤人平分。”宋《太平广记》卷第四百二十八收录了此条。之后对于“山魈”的记载则越发向妖魔化的方向发展了。  《新五代史》汉臣传第十八李业传里面便提到“山魈”这一神怪:“高祖时天下早、蝗,黄河决溢,京师大风拔木,坏城门,宫中数见怪物投瓦石、撼门扉。隐帝召司天赵延又问攘除之法,延又对曰:‘臣职天象日时,察其变动,以考顺逆吉凶而已,攘除之事,非臣所知也。然臣所闻,殆山魈也。’皇太后乃召尼诵佛书以攘之,一尼如厕,既还,悲泣不知人者数日,及醒讯之,莫知其然。”可见在当时山魈不但知名度已颇高,而且人们还相信其具有相当的神通,甚至连佛法攘除都已无法将其制服。  南宋洪迈《夷坚丁志.江南木客》记载道:“大江以南地多山,而俗尚鬼,其神怪甚诡异,多依岩石树木为丛祠,村村有之。二浙江东曰‘五通’,江西闽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独脚五通’,名虽不同,其实则一。考之传记,所谓木石之怪夔,周两即山躁是也。李善注《东京赋》云:‘野仲游光,兄弟八人,常在人间作怪害’,皆云此物。变幻妖惑,大抵与北方狐魅相似。或使人乍富,故小人好迎致奉事,以祈无妄之福,……遇盛夏,多贩易材木于江湖间,隐见不常,人绝畏惧,至不敢斥言,祀赛惟谨。尤喜淫,或以士大夫美男子,或随人心喜慕而化行,或只见本形,至者如猴揉、如龙、如蛤蟆,体形不一。有转而为巫者,人指为仙,谓逢件而病者为仙病。”  到了明朝时候的神怪小说《封神榜》当中,三魅便转变为三个精灵姐妹,分别称为“琼霄”、“碧霄”、“云霄”,与兄长赵公明一起,协助商封王与周武王及姜子牙等人作对。各地也有称为“山霄”、“水霄”、“云霄”或“云霄”、“水霄”、“洞霄”者,不一而足。  这同样是源出于汉文化当中的三魅,也被穿青人引为与汉族相区别的一个符号。解放前穿青人忌讳别人叫猴子,而且因为叫猴子和穿兰人发生过多次争吵口角乃至群殴械斗。贵州安顺地区档案局存有民国二十五年(1937)拍摄的“安顺属通背猴”男像和女像,“通背猴”是对穿青人的蔑称。根据照片显示,此类被称为“通背猴”的男子手持芦笙,而芦笙被视为是苗族的标志性文化符号,可能是部分苗族加入穿青集团的结果。《重新调查报告》援引大方坡脚区张维周说:过去汪家和李家打火线(聚众械斗)我们是参加的。因为李洪初(汉族)当区长,有一次,纳雍沙包的穿青陈金华由北京转来去赶猫场,陈和汪家几个都骑马去。李洪初看见,就说那些猴子上街来了,随即叫人写了一幅贴子:“沙包来了一只猴,上街下街随你游,猫场自有真人在,杀尽你这一群猴”。被汪家看见,立即回答了一幅贴子:“猫场出了一条狗,上街下街落你手,老子施威给你看,杀尽你这一群狗”。这就引起两家打火线,两家都死了不少人。汪家打过去,烧李家的房子,李家打过来烧汪家的房子。当时李洪初势大,把汪家追跑出去一年多,后来把李家打垮才转来,就是因为互相骂“通背猴”和“野狗精”打起来的。当时坡脚和五丫寨的穿青人连猫场都不敢去赶,最后穿青汪家、张家和彝族龙家、张家共同商议才踩龙家小街(今顶新街)来赶。在汪李两家械斗的影响下,猫场街上的汉人和四周的穿青人相继不断发生流血死人的械斗事件。(注:《纳雍县志》栽“民国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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