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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互助基金(只需每年交一点点钱,小孩看病住院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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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uds31876 发表于 2009-9-20 00: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基金)是在1996年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 卫生局联合建立、全国首创的。该项基金遵循互助共济、 节余滚存的原则,实行全市少年儿童住院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风险共担,已成为本市市民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项保障制度既是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也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未成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充,更是灵活就业人员子女的一种主要医疗保障形式。它历经风雨、已进入第十个学年,目前覆盖约1 8 3万人。十多年来.在币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和家长们的支持下,少儿住院基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己被广大市民誉为“少年儿童健康的保护神”。一、少儿住院基金的主要内容 (一)参加对象 1、中小学生(含中专、职校、技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包括外省市借读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学龄前儿童 (二)收费标准及办理手续  参加者按学年收费(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中: 1、0--5周岁以及本市学龄期因残疾不能入学的少年儿童60元/年 2、6--18周岁50元/年 中小学生、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由学校统一办理参加手续。 0--5周岁未入园、入托儿童以及新生儿满月后3 0天内和本市学龄期因残疾不能入学的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属街道、乡镇医院办理参加手续。 (三)享受待遇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收费单位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单,可享受以下待遇: 1、入院时可免交50%的住院预付金: 2、出院时可免于缴纳由少儿住院基金扣除起付线以外50%的医疗费用;(起付线:I级医院50元,II级医院100元,Ⅲ级医院300元) :3、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支付50%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4、每人每学年最高支付金额为10万元。 (四)定点医疗 少儿住院基金实行划区定点医疗.考虑到人户分离的现实,凡人户分离的,可在户口和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就诊;急诊可在所有定点区院就诊。少儿住院基金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基本医疗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基本药品的规定实行,但对患白血病需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儿,按基金规定给付。二、少儿住院基金的特点: (一)鲜明的社会公益性和互助共济性 由广大家长集资,0—18岁的中小学生(包括在册的中专、职技校学生)、婴幼儿,无论健康与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参加少儿住院基金,一旦患病住院,就能享受由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 (二)、统一的管理体制 市和区县建立起由红十字会、教委、卫生局三方领导与有关人员组成的两级基金管委会.下设两级管理办公室。从体制上保证少儿住院基金工作运行的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三)、合理的支付政策 除住院病人外,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放化疗,恶性肿瘤术后的治疗,肾移植前的透析和术后的抗排异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也能予以支付;每人每学年最高支付额为10万元。 (四)、体现以人为本的结算方式.方便出院结算入院时,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及住院结算证明单,可免交50%预付金、减少家庭在孩子住院对,筹措大笔费用的困难;出院时.应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向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结算,避免家长往返奔波。 (五)、建立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的监督机制 实行区县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初审、市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复核、计算机审核和组织资深专家监督检查,有利于少儿住院基金的合理使用。 (六)、实施年度审计制度 少儿住院基金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同时,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每年将基金使用状况和审计结果向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保证少儿住院基金各个收支环节都在规范有效的监督下运行。三、少儿住院基金的运作成效 (一)坚持“低筹资、广覆盖”的公益原则,构建了上海市少年儿童医疗互助的保障网  少儿住院基金是由广大家长集资的一项非盈利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让所有的少年儿童都享有少儿住院基金的健康保障,对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婴幼儿,无论健康与否都能参加,从机制上实现了全社会共同承担风险,解决了过去一家一户风险独当的困境。自1 99 6年创建以来,每年有近200万的少年儿童参加,已成为上海市市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称之为少儿的“生命绿卡”。  根据社会的需要,近几年来,少儿住院基金参加对象不断扩大。2003学年,覆盖对象从原有的中小学生(含中专、职校、技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包括外省市借读生)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学龄前儿童扩大到本市学龄前的残疾儿童。2004学年,少儿住院基金又将本市“外来媳妇”生育的学龄前子女、外来就业人员的已在民工学校接受义务教百的子女纳入基金覆盖范围。2005学年,少儿住院基金又把本市已领取残疾证未入学的残疾未 成年人以及本市引进人才子女,已办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学龄前儿童纳入基金覆盖范围。2006学年,把18周岁以下辍学学生以及高中毕业且在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校内就读高复班学生(一年以内),纳入少儿住院基金覆盖范围。至此,少儿住院基金覆盖对象已从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扩展至居住在上海的非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使这一造福少年儿童的公益性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坚持“服务少年儿童、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至2006年8月底,少儿住院基金已为72.5万会人次的患病少年儿童共支付医疗费用达5.8亿余元。其甲为3.25万多人 次患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等大病孩子更付医疗费用达7500余万元;为50多万身患肺炎、支气管炎、胃肠炎、扁桃腺炎等十种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患病少儿。支付医疗费用2.1亿多元,有效地减轻了患病家庭的经济负担,为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拨打52122995咨询(工作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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