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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生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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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pis8121 发表于 2009-9-21 17:4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3月7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2月26日该市人民法院宣判的孪生姐姐杀死精神病妹妹的案件提起抗诉,认为对杀死孪生妹妹的姐姐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的处罚过轻。  此信息经媒体报道之后,在坊间引起一片哗然。特别是网络上传来一片叫骂之声,认为检察院是多此一举,有的网民甚至吼出:那些放过贪官的判决,没见你们抗诉,反倒是放过一个弱小女子的判决,你们要抗诉。在众多网民意念中,那个亲手捂死正在治疗中的妹妹,以“解脱”自己和家人照顾之责的19岁姐姐是一个无辜者,而任何希望对她进行处罚的声音,都是冷血和残忍的。此新闻发布的当天,有上千市民联名,要求放过凶手姐姐。  死者已矣,而让生者好好活下去,似乎是多数人的善良愿望。但在这善良愿望的掩饰之下,我们能够感受到的,却是这个功利和浮躁时代的实用主义价值观对人们生命观的侵噬和毒害。很多人是基于姐姐杀掉的是一个拖累了家庭幸福的疯子妹妹,她的举动,是为了让更多人得到解脱。他们的逻辑是:当一个生命被判定为无用或累赘时,人们就可以根据利益和效率原则,将他删除掉。  这种赤裸裸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生命观,让人觉得多么熟悉而恐怖。试想,如果这种逻辑成为一个社会的主流心态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可怕结果?纳粹可以以“无用和累赘”的罪名,杀掉犹太人和其他看不顺眼的种族;红色高棉,可以任意地删除掉那些他们认为对建设国家没用的老弱病残;家人可以任意杀死自己患了老年痴呆的父母或卧病在床只能消耗却不能创造价值的亲人;老板可以任意把那些受了公伤不能行动的民工逐出公司……  这一切都是可以冠之于“理性”和“经济”名义的!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们身上有高于普通动物的神性与悲悯,他们应该懂得,生命的价值,不应该以简单功利实用的算式去算计。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生活在那里的最弱势人群的生活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许多文明或努力走向文明的国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处于少数的残疾人和病人提供包括公共设施和政策扶助,便是这个道理。  在“孪生姐姐杀妹案”中,我们真正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当下我们的公共卫生体系中,精神病人的社会管理的缺失。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查了一下网络,看到各式各样的精神病人,因为缺少社会管理而伤害无辜者,而家人为了不让他们惹祸,只能将他们用铁链和绳索拴在家中。四川眉山一位妇女,被锁在家中,一拴就是十八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71岁的丁转云用手铐脚链锁住精神病儿子王宝柱21年;辽宁省凌海市一位母亲为害怕精神病儿子提刀伤人,一锁就是十八年;陕西西安市一位男子未婚妻患精神病含泪用铁链锁住爱妻……这样的悲剧,令人痛心,而将管理和救治他们的责任,甩给原本已疲惫不堪的家人,确实很残忍而不近情理,而这些无奈的家人们,是不是就可以将他们删除了呢?  真正的理性思考,应该是在制度层面,政府如何在悲剧未发生之前,将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拯救出来,使姐姐杀妹的悲剧不再重演,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敬畏,不管他在世人眼中是否有用。  近期广受好评的法国电影《潜水钟与蝴蝶》,是根据一位身患幽闭症,只有一只眼睛能活动的人的自传拍摄的,这位全身体功能基本都“无用”的人,却用眼皮创造了奇迹,试想,如果他的亲人和医生们觉得他已“无用”,而将他放弃之后,这个世界恐怕就不仅仅是少了一部经典那么简单了吧?<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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