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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转帖]黎平“城建风险金”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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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ks49899 发表于 2009-9-21 11:0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8月以来,黎平政府高层无疑处于一个民间舆论的中心。  自2003年以来,为了打造“国际旅游城”与“侗族文化之都”,黎平县相继推出了包括县城建设等系列工程。在这系列工程中,仅城市建设这一“建国来,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 就将投资1.2亿元。   截止目前,黎平政府在城建工程上已投资了7548万元,尚有4471万元的资金缺口。于是政府将目光投向全县10900名领财政工资的职工身上。  黎平官方要求,全县每位事业单位职工均需交纳4000元的“创办优秀县城风险金”。官方的说法是带有自愿性质的风险金,并且是“群众自愿加入”到这个建设工程中来的。  与此形成截然不同的说法是,几乎所有接受本报采访的普通职工均称,风险金其实是政府强制性地要求他们交纳的,因为“如果一旦不交纳风险金,不仅第13个月工资将被克扣,而且相关的福利待遇也将享受不到。”  教师贷款交纳城建风险金  初秋的阳光擦着土坎上的野草丛斜射进屋子。  26岁的王海(化名)靠在窗前的方形木桌上,这间仅几平方米大小的房舍里,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潮湿气息。  尽管已工作了一年多,但王海的工资至今也仅有600元左右。每月除了生活费和电话费外,再无剩余。  今年春节,王海去镇上的农村信用社贷了1000元的款回家过年,因为“没有钱,实在无颜回家过年。”  8月初,刚还清贷款的王海本想喘口气,但他喘气的机会显然被8月18日上午8点那个全校教职工会议给抹杀掉了。  当日的会议上,中学校长向全校40多位教职工宣布了一个消息:为了将黎平创建成优秀旅游县城等,有关部门要求全县每位职工均交纳4000元风险金。如有逾期不交纳者,不仅以后第13个月的工资不能领取,而且就连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都将无法再享受。  此外,黎平县有关部门还将与每位教职工签署一份《创建优秀旅游县城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上称:“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为实现‘旅游兴县’战略目标,自愿交纳风险保证金4000.00元……”  责任书上显示,“该责任书分两个年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分年度进行。2006年12月底前对该责任书的第一年度进行考核考评,经考核合格后,退还50%的风险抵押金2000.00元;2007年12月底前对该责任书进行第二年度的考核考评,经考核合格后,退还余下的风险抵押金2000.00元。”  而每位交纳“风险金”的职工所得到的回报,俨然带有一定的风险性。  目标责任书上明确规定:到2006年12月底,通过集资建设的城建工程,如果通过考核,其分数在80分以上的,由县财政奖励创建优秀旅游县城目标责任奖600.00元;经2007年12月底考核合格,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由县财政奖励创建优秀旅游县城目标责任奖800.00元。  相反,如果“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按应交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  杨春华(化名)的遭遇显然比王海更加糟糕。  今年春节期间,刚工作了两年的他,也去当地信用社贷了1500元款回家过年。就在他为这笔贷款发愁之际,风险金又接踵而来。  王海说,他们学校教职工的平均工资大约在800元左右,这笔风险金对大多数教职工而言,无疑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和大多数同事一样,王海也希望能多拖延些日子,慢慢筹备风险金。但是,他这点奢望很快破灭。学校高层转达了上级部门的意见:凡截止8月25日,未交纳风险金者,第13个月的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绝对无法得到。  迫不得已,“全校约30位教职工都在镇上的农村信用社贷款交纳风险金”,且校方并不愿意为教师贷款做任何担保。  采访中,多位采访对象均表示,这样以贷款方式来交纳风险金的现象绝非个别,其他乡镇和县里一些行政部门都存在。而后来的采访中,当地政府高层也未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  “自愿说”与“强制说”背后  相对普通职工而言,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则称以这样形式交纳的风险金完全属于一种自愿行为。  黎平县旅游局局长刘康琼说,每年县里平均投资于旅游业发展有近200万元。为了将黎平县打造成一个优秀旅游城市,全县的群众(指事业单位的职工)都自愿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每人交纳了4000元。  在这个群体中,因为“利润很有吸引力,所以群众都很积极。有的一个人就交纳了10份,4万元,”而刘康琼自己就交纳了5份2万元。  当地某局级单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当交纳风险金的通知下达到他们单位时,很多职工都有怨言,且不愿意交纳。在此情形下,该局一位局长拿出了8万,另一位副局长也拿出了6万,替职工交纳了风险金。  此外,局里部分职工也愿意多交纳风险金。据该人士透露,他们局里有职工近80人,而后来实际上全局总共交纳的风险金远远不止32万元。  据知情人士介绍,全县在册职工共有1万多人,加上有的职工愿意多交纳,总共交纳的风险金将远远超出4000多万。  刘康琼坚信,县里肯定能还清群众交纳的风险金,“如果不能还,那老百姓答应吗?”  刘康琼的说法,在黎平县县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唐大才处得到了印证。  唐主任说,政府之所以有足够的信心在两年内还清职工交纳的风险金,完全是有的放矢的。而这个“的”,正是黎平县黎平大道等几条骨干大道两侧近17万平方米的土地。  唐主任给记者算了笔帐:如果按每平方米500元的价格出让,那么总出让价也能达到8500万元,远远不止所有职工交纳的4000多万元。  他解释说,政府之所以暂时不出让这些土地,是因为出让这些土地的时间周期至少需要1—2年,而已上马并投资了7548万的工程显然等不了这样的漫长周期。  无论是黎平县旅游局,还是黎平县城开公司和黎平县委,都表示此次交纳风险金完全属于职工的自愿行为,就算是实在交纳不上来的,政府也不会强求他们交纳。  黎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欧国齐说,交纳风险金实际上是当地政府部门为了让老百姓享受到县城开发的成果,是政府部门考虑到了百姓的利益,因此都是自愿的。并且,两年1400元的风险金利润还是颇具诱惑。  记者获取的一份贷款交风险金的合同显示,4000元贷款的月利息是6.3‰,借款期限是两年,这两年的利息总共为604.8元。而政府承诺的风险金利润却要高于银行的利息一倍多。  那么,黎平城建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呢?  当地一名职工告诉记者,黎平县政府曾向当地某银行申请过工程贷款,却因某种原因而被银行拒绝了,而这一说法被欧国齐当即否定。  不管以上说法是否属实,但当地政府最终还是将融资目光锁定在了全县事业单位的1万多人身上,并于今年的7月20日至8月25日,分三批将大部分的风险金交纳到黎平县财政局。  此外,欧国齐还认为,民间所称如不交纳风险金,就不能领取第13个月工资和享受不到相关的福利待遇是“乱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欧国齐表示,之所以群众都自愿统一地交纳4000元风险金,是因为政府和群众都有这个意向。据了解,当地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大约在1000元左右。欧认为,尽管平均工资仅在1000元左右,但对职工而言,4000元的风险金是构不成压力的。  9月6日,黎平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张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止当日止,全县仍有部分职工未交纳风险金。   黎平突围与政府公信力的挑战  应该相信的是,多年来,黎平从未放弃摆脱贫困、突围经济窘境的努力。  从一份来自黎平县旅游局关于1990年至2004年旅游人数及收入的统计资料我们可以看出,黎平的努力在旅游经济增长上有明显体现:从1990年的41.6万元,已增至2004年的5477.7万元。  2001年,黎平提出了旅游兴县的经济发展战略思路,并将其摆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科教兴县三大战略的龙头地位。  县旅游局刘康琼局长说,黎平至今最大的资源就是旅游资源。而旅游资源中最丰富的当属侗族文化及部分自然景观。  采访期间,黎平所有的事业单位每天都在组织职工唱侗歌、说侗话。并打算将这样的活动长期搞下去,其最终目标直指“侗族文化之都”,并以这个资源品牌来打造“国际旅游城”旅游品牌,借此振兴当地旅游经济。  除此之外,从今年5月份开始,县里从每个单位抽出几位职工,组成市容市貌整顿办公室,每天在黎平县的所有十字路口等地坐岗监督,提醒市民穿马路时走斑马线和杜绝一些不文明的举止。  之前,黎平还引进外资加入到当地的旅游开发之中,并承诺投资商很多优惠政策来鼓励其开发。诸如:外来旅游开发商的旅游投资开发公司的前三年税收全都免征,第四年减免一半税收等。  黎平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肖金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自旅游兴县战略实施以后,至今为止已累计投资了4000万—5000万元。  肖金城告诉记者,在旅游发展方面,今后将重点推出四大景区:肇兴、翘街、地扪和八舟河。从2003年起,为了将黎平打造成优秀旅游城市,黎平每年大约要在城市建设方面投入1.5亿元,截止目前已累计投入近4亿元。  肖说,黎平所有的工业都是以旅游经济发展为中心。  据肖金城副县长透露,而截至近日止,当地事业单位职工交纳的“城建风险金”已有2700多万。虽然目前也还有干部想继续交,但如果缺口不大,就不再要了。  刘康琼局长认为,黎平机场的通航无疑将给黎平县的旅游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黎平县旅游局预计,机场通航后,第一年至少能增加到10万旅游人次,5年内将攀升至30多万人次左右。  与此同时,当地政府部门向职工收取城建风险金的方式,却遭到了国内行政管理学专家的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教授毛寿龙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政府没有强行要求职工交纳风险金的权利。  毛教授说,如果老百姓真的自愿,那么政府是可以动员,如果用不发工资和限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等制裁手段就不对了。政府不发给职工工资,那肯定是侵犯人家的权利,职工是有权利起诉政府的。  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府并不能随便借债,强制借债。  “政府的行为不规范,导致与百姓关系处理得不好,肯定会对政府的公信力带来不好影响的。”毛寿龙说,如果考核没有通过,就会扣除职工交纳风险金中的5%,那么也就说明,政府部门收取的风险金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而这样的政府行为是说不过去的。  作者:杨雄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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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ant8283 发表于 2009-9-21 12:25:27 | 只看该作者
这样交上去的钱还有机会返还吗?是个大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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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nedmaples 发表于 2009-9-21 13:43: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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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judith 发表于 2009-9-21 15:01: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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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dj 发表于 2009-9-21 16:19:57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情的实质是黎平县人民政府向当地干部借钱搞建设,与“公债”、“国债”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只是级别不同而已。 关于“自愿”与“非自愿”的问题,也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记得上个世纪70——80年代,我也买过“爱国公债”。当时我每月的工资才数十元,还要养家糊口,也挺困难,但不能不“爱国”呀!所以有时自愿,有时也由单位下达指标强令购买。这是一种义务,谁叫我们是中华人民公国的公民呢! 听说前些年韩国遇到金融危机,韩国国民献金献银,使他们的国家度过了难关。如果黎平县人民政府引导得当,把这笔资金用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又能按时还钱,那也是一种创举! 我认为,本届黎平县人民政府还是想办事的,无论他们出于何种目的——政绩也好,非政绩也好,形象也好,非形象也好,积极想办法为当地老百姓办些实事总比不干事、等、靠、要好。“当官不为民办事,一心只为他自己。”这样的官要他干啥! 有目共睹,眼下,黎平县城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道路宽阔,高楼林立,这与借钱办事不能没有关系。据我所知,黎平县人民政府这样做是出于这样一种思考:道路修通之后,即可出卖道路两旁的土地还贷。而且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根据目前情况推测,黎平县城的地价只能涨,不会降,所以,还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但是,黎平县人民政府此举的确也存在很大风险:其一、钱在别人手里,土地卖不出去怎么办?其二、土地是国家的,国家土地政策变了怎么办?如果说其一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排除风险,那么其二只能是听天由命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怎能抗天呢!由此可知,黎平县的县太爷们也在用自己的乌纱帽作抵押啊!但愿天命保佑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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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09-9-21 17:38:0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关键看兑现的时候,政府的诚信能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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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kle4291 发表于 2009-9-21 18:56:17 | 只看该作者
[B]以下是引用[I]梁波[/I]在2005-10-18 14:36:09的发言:[/B]城市建设和考核的风险要所有领工资的人承担是不妥的。现在关键看兑现的时候,政府的诚信能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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