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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侗族历史文化研究中,必须抛弃“原始论”、“阶段论”的伪科学、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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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o463885 发表于 2009-9-21 11:3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说“劳动创造人”、“原始共产主义”、“母系氏族社会”、“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水岭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等中小学考试必考的理论都是谬误,你会相信吗?可悲的是,事实就是如此。马恩在将没落贵族学究费尔巴哈等人的历史哲学略加修改后提出的所谓“历史唯物论”,在研究方法上却是明显带着主观臆断的弊端和自我循环缘引的致命逻辑谬误。而我国历史学的悲哀就是,历史学专家还要受到学科外行们所定的条条框框的束缚。从中小学时代开始,中国大多数学生就被灌输着 “劳动创造人”、“原始共产主义”等等荒谬可笑的非科学的“理论”观点,许多人被错误的世界观所左右,这对中国将来的科学发展和民族进步都有着不小的负面作用。   近年的经验史学和实证史学研究越来越清楚地揭示:中国历代历史古籍中,实际上从来没有提到奴隶市场买卖,也没提到哪个是大奴隶主。中国过去虽然有奴婢,但他们不但数量少,而且一般奴婢主人也没有随意生杀奴婢的大权。与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和美洲的黑奴制度下的情形有天壤之别。 中国古代主要的社会矛盾是皇帝、官和平民(主要是农民)之间的矛盾。中国古代社会,既非奴隶社会,也非封建社会,而是皇权及官僚本位社会。   在人类发展史上,由于地理的隔阂等等因素,往往产生文化的分化。由于美洲大陆和澳洲大陆与东、西方的隔离,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不同文化发展走的是各自不同的路。东西方文化也是如此,恐怕很少人会说,东方印度文明是西方雅典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退一步说,即使都在东方,谁能说印度过去的种姓制度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再退一步讲,即使在中国内部,除了一些宗教狂热者,有谁会说西藏的政教合一的宗教社会体制是中原华夏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现代社会,由于信息交流和交通工具的发达,文化之间的隔离越来越小,文化之间的融合越来越多。将来世界发展方向,很可能越来越趋同。但也不能因此否认历史,而说人类文明史只是单线进程。   人类历史的所谓“原始共产主义”这一假说,考古学至今没发现任何有说服力证据,就逻辑论证而言,在理论上也难以成立,不可能成为人类发展的必经之路。至于一些知识极其老化的文人所写书籍文章里经常用来对侗族社会生搬硬套的所谓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是人类必经之路”之说更是荒谬绝伦。   原始母系氏族社会观点是建立在摩尔根文化进化论和瑞士巴霍芬母权论的基础上。巴霍芬推测原始母系氏族的存在,是基于对古代宗教传说、图腾和对罗马葬礼艺术等的研究。这些推论的基础本身就不牢靠,再用摩尔根文化单线进化论来推广到全人类历史,则更是空中楼阁。把古代传说作为一种参考还可以,但由此来推测古代的现实社会,极容易走偏。如果把嫦娥奔月作为中国古代已经成功登上月球的证据,把中国老百姓供奉女性观音菩萨,作为中国是女权社会的证据,都是天方夜谭。   巴霍芬推测,远古人类是群婚制。由于母亲乱交,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母亲地位最高,以至于女性统治整个部落。 对于群婚乱交,实证史学和民族学早已明确澄清,不可能成为群体的普遍现象。女性和男性相比,体力上处于弱势,在其他方面又无明显优势。怀孕和哺乳,又使女性在劳动等方面失去与男子平等竞争的机会。这些,使女权社会,即使能存在于某些地区,也很难成为所谓“原始社会”的普遍现象。   翻开新中国政府成立以来直到几年前中国大陆出版的一本本历史学和考古学书籍,发现这些历史和考古专家们在考证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远古史前文明时,引证最频繁的,既不是考古学发现,也不是历史或考古专家的言论,而是考古学和历史学外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而恩格斯的观点,是来自摩尔根学说,而后者已经被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类学家及历史学家所抛弃。用这些本身基础不牢靠的理论,先入为主地解释考古发现和历史现象,必然导致一些错误的结论。这种外行指导内行的做法,美其名曰“哲学指导科学”,严重束缚了我国考古学和历史学的发展。   提到母系氏族群婚制,不得不提到中国的一些考古学“发现”。寻找证据支持群婚制的社会,对我国考古学者们确实是一大难题。从时间上,所谓“母系氏族阶段”可以分为前期和后期,属于前期的考古学发现,如华南的柳阳人、西南的资阳人、华北的峙峪人、河套人和山顶洞人,华东的左镇人和夏草湾人,东北的前阳人和榆树人,河南安阳小南海人,多为零散的古人类化石,无法推演其社会制度。然而,许多中国历史学著作上,对这段时期的社会和婚姻制度的有明确的描述,其“证据”都来自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母系氏族”后期,也就是“鼎盛时期”的考古学发现,最著名的是仰韶文化与河姆渡文化。在这众多的考古发现之中,终于有人煞费苦心地在仰韶文化中,找到了母权社会和群婚乱交的“证据”——在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遗址中找到了同性合葬的,以此来证明是群婚制;在半坡遗址中,发现有一个小女孩被厚葬的坟墓,以此证明母权论;在仰韶文化的中期墓地,发现有母子合葬的,以此证明孩子“只识其母不识其父”。 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半坡遗址成人墓中同性合葬墓仅仅有两座,只葬着两男四女。而绝大多数成人墓(172座)都是单人墓,另外有76座未成年夭折的小孩墓。在同属早期仰韶文化的北首岭墓地中,共发现400多座墓,成人主要也是单人墓。 单人墓的习俗,还有把未成年夭折的小孩和成人分开埋葬的习俗,即使在现代中国农村,也很常见。而抛开几百座单人墓,仅拿出几座同性合葬墓特例来证明仰韶半坡社会是群婚乱交的论点,显然就是用以偏概全来迎合某种意识形态的主义理论。   在半坡遗址的墓地中,成人墓174座,其中71座有随葬品。绝大部分未成年夭折的小孩,葬在没有任何陪葬品的陶瓮里。只有3个小孩是按照成人葬法,其中只有一座有陪葬品,而且是厚葬。被埋葬的是个3-4岁的未成年小孩。这个小孩被鉴定为女孩(考古工作者都知道,从骨骼来鉴定小孩性别,是很困难的;而仅用陪葬品来鉴定儿童性别,不会完全可靠)。虽然这个小女孩的陪葬品在这个村子里最多,但仅以一个被厚葬的3-4岁就死了的小女孩来证明母权论,根基实在是不牢靠。   仰韶文化的中期墓地,多为合葬,而且很多是二次合葬。在绝大部分合葬墓里,男女老少均有,而同性合葬、母子合葬墓都不多。例如,在元君庙墓地,有空墓7座,单人墓16座,合葬墓28座。合葬墓中,男女老少葬在一起的家族式合葬的最多,总共有140多人葬在14座合葬墓中。另外,还有成年异性合葬3座18人。而作为群混乱交制和母权论证据的,成年同性合葬只有3座7人,母子合葬仅为3座10人,女孩合葬1座2人。同性合葬和母子合葬这些埋葬方法,不但没有普遍性,反而在这里是最少的。而考古和历史学者们,却以突出这两种合葬方式,来迎合马列主义的群婚乱交和母权论观点,委实牵强。退一步讲,在现代中国的部分地区,如西南地区的侗族,就流行母子合葬。而侗族人的社会现实恰恰不是所谓“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情形,他们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以母子合葬来推论“只识其母不识其父”, 显然是太不充了。 在元君庙的单人墓中,男女坟墓的陪葬品都是有多有少。既有男性被厚葬,也有女性被厚葬。在其他仰韶文化的墓地中,厚葬的也是有男有女,还有奢华的男女合葬墓。这些,都无法支持母权论和群混乱交制的说法。 总而言之,母权论和群婚制都不能在仰韶文化得到证实。另外,仅从埋葬方式来推断社会的性取向,也是很不严谨的。   随着中国学术界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多的大陆的考古学者们开始否定仰韶文化是母系氏族社会的观点。目前,绝大多数考古学者已经开始承认仰韶文化的晚期是父系社会,而另一些学者则已经完全否定了仰韶文化是母系氏族的学说。 河姆渡的墓地多为单人墓。其他“母系氏族”的发掘地,由于文物更少,都无法找到支持母权论和群婚乱交说的证据。 退一步说,即使发现有女人做统治者的社会,不做深入地调查,也不能草率断言说是母权社会。如在中国古代出现过吕后、武则天、慈禧等女统治者,而在西方英帝国、荷兰,也由女王统治过,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这些国家是女权社会。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经之路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把全人类历史分成的五个阶段: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说法,是由苏联史学界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提出、斯大林钦准的。这五阶段论的思想,源自陈旧的文化单线发展论的,另还带着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即使在欧洲,这种分类法在许多地方都不适用,更何况在亚洲。 现在,由于多数中国历史学家和人文知识分子已经抛弃了斯大林的“五阶段论”教条,而且国内已经有很多学者专门论述“五阶段论”的谬误性。但这套因意识形态政治需要而编造的伪历史规律、伪科学框框套套仍然在一些很政治化的所谓民族史学人士的花岗岩脑袋里盘踞并流毒后人,着实让人匪夷所思而不得其解。                         <div id=[/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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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rindue2 发表于 2009-9-21 15:34:20 | 只看该作者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经之路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把全人类历史分成的五个阶段: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说法,是由苏联史学界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提出、斯大林钦准的。这五阶段论的思想,源自陈旧的文化单线发展论的,另还带着一种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即使在欧洲,这种分类法在许多地方都不适用,更何况在亚洲。 现在,由于多数中国历史学家和人文知识分子已经抛弃了斯大林的“五阶段论”教条,而且国内已经有很多学者专门论述“五阶段论”的谬误性。但这套因意识形态政治需要而编造的伪历史规律、伪科学框框套套仍然在一些很政治化的所谓民族史学人士的花岗岩脑袋里盘踞并流毒后人,着实让人匪夷所思而不得其解。——————————————————————————————————侗族历史就只经历了原始公社、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三个阶段,实现了两次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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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e951574 发表于 2009-9-21 19:28:5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吴跃军</I>在2005-6-5 17:12:37的发言:——————————————————————————————————侗族历史就只经历了原始公社、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三个阶段,实现了两次飞跃。这“原始公社”是个啥子东东?有什么确凿可信的历史证据能证明这子虚乌有的鸟东东真的存在过?是独立思考臆想的还是根据那个主义和观观演绎出来的?侗族经过封建社会吗?这就更不着边了!晕S!有什么可靠史实证明侗族历史上分封过诸侯采邑?谁分封的诸侯采邑?谁建的诸侯采邑领地?如果真有这封邦建国的侗族封建社会,那试问这封而建之的侗族诸侯们都是什么级别的王侯?有多少个分封而建的侗族诸侯采邑或诸侯邦国,存在过多少世纪?这些分封而建的诸侯采邑领土内部的政治经济体系是如何运转的?如果没有诸侯、采邑的分封,又谈何“封建”?谈何“封”?从何“建”?什么侗族封建社会,偶看全是捕风捉影,生搬瞎乱套!偶一看那些个谁谁谁生搬硬套编造的侗族历史(其他民族的所谓“通史”也都是这套56个民族大雷同的东东!),就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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