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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歌” http://www.gog.com.cn 08-12-05 09:33 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何谓“古歌”?这是一个问题。 在我的印象中,所谓“古歌”,就是神话的韵文形式。上世纪80年代初,我参加了由田兵、罗汛河、陈立浩、黄世贤主编的《布依族文学史》,在讨论神话一章时涉及到古歌问题,我们认为古歌就是韵文体神话。在《远古神话》一章的开头对此是这样表述的:“布依族古老的神话,分为散文体和韵文体两种流传形式……我们沿袭布依族民间文学搜集工作上的惯例,把散文体称作‘神话’,而把韵文体称作‘古歌’。”(《布依族文学史》第27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83年12月版) 实际上我们不仅仅是依照布依族民间文学搜集工作的“惯例”,这也是当时贵州民间文学界的“惯例”。 上世纪50年代中期,贵州省有关部门组织民族文化工作者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进行了大规模搜集、翻译和整理,从1957年开始陆续编印。截至“文革”前,共编印了43集。改革开放后,许多民族文化工作者和民间文艺家又陆续搜集、翻译、整理和发表了很多古歌作品。在贵州各民族古歌中,以苗族古歌篇幅和影响最大。第四集《民间文学资料·黔东南苗族古歌(一)》是苗族古歌,也是各民族古歌作品最早形诸文字者。该集将苗族古歌分为三组共13首,分别为:第一部分四首:《开天辟地》、《运金运银》、《铸撑天柱》、《造日月》;第二部分6首:《找树子种子》、《犁东耙西》、《种树》、《砍枫木树》、《妹榜妹留》、《十二个蛋》;第三部分:《洪水朝天》、《兄妹开亲》、《爬山涉水》。1979年5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田兵编选的《苗族古歌》,与前者译为长短句式不同,该版本译为整齐的五言句式,总共也是13首,内容基本相同,只是译法略有差异,同时把原第三部分的《爬山涉水》独立出来,另列为一组《跋山涉水歌》。1997年11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贵州民间文学选粹丛书”,其中有由潘定智、杨培德、张寒梅选编的《苗族古歌》选录了田兵版本。除了上述两种版本而外,也有将其分为五组、六组的。在称谓上,有的翻译整理者还将其译为《苗族史诗》(马学良、今旦译注,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年出版)。无论是哪一种版本,从目录可知,其内容包括宇宙的诞生、人类和物种的起源、开天辟地、洪水与人类再造,到苗族的大迁徙、苗族的古代社会制度和日常生产生活等等。在《民间文学资料·黔东南苗族古歌(一)》中搜集整理者对“古歌”作了一个阐述: “……哪些歌才算苗族古歌呢?关于这个问题,苗族民间歌手说法很不一致。有的说有12首,有的说有10首,有的说比这少一点,有的说比这还要多。又有的是以时间比较古远,内容意义比较重要,篇幅比较巨大,作为衡量古歌的标准。我们认为这个说法比较合理。” 根据这个衡量标准,他们把“叙述天地来源的歌”、“叙述万物来源的歌”、“叙述人类来源和民族迁徙的歌”、“反映古代社会历史变革的歌”、“反映古代社会生活的歌”、“反映古人事迹的歌”和“反映古代的创造发明的歌”七个方面的作品均列入古歌范畴,这样一来,苗族古歌就不是10首、12首的问题,不会少于此数,而是更多。 在黔东方言的苗语里,“歌”和“诗、词”具有明显的区别和界线,“歌”用“演唱”的方式演绎,“诗”或“词”用“吟诵”方式演绎。苗族把古歌称为“霞鲁”,直译为“歌老”或“歌古老”,意译就是“古歌”,演绎方式是“唱”而不是“诵”,《苗族古歌》是一种“歌”而不是“诗”。由此可见,“苗族古歌”来源于苗语对这类作品称谓的直译,而不是一个学术概念。 由于有了这个开端,其他民族也沿袭,于是就成了“惯例”。如果我们略微浏览一下贵州、云南、四川、广西等省区编印的民间文学资料,可以发现以“古歌”作为某类作品名称的情况很普遍。 由于《苗族古歌》13首的内容基本上是神话,并且有将苗族古歌译成“史诗”的例子,于是民间文学理论界就把“古歌”与“神话史诗”或“创世史诗”等概念等同起来。比如,由朱宜初、李子贤主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出版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论稿》在提到中国南北少数民族史诗的不同时,说北方少数民族以英雄史诗见长,而“在南方各少数民族中,则以创世史诗居多,大多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创世史诗。”著者不但列举了彝族的《梅葛》、《阿细的先基》等作品,也把苗族、布依族的《古歌》归入其中。由段宝林先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11月重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民间文学教程》中,把古歌作为歌谣中的一个类别,属歌谣中的第二大类,有长篇古歌和短篇古歌之分。该书认为长篇古歌即“神话史诗”,举例中提到《苗族古歌》,而短篇古歌“在对唱中显示历史知识,是古史的一种载体”。著者认为:“总之,古歌是韵语的古史神话。”(见该书第156页)潘定智、杨培德、张寒梅选编的《苗族古歌》序言《宏伟的创世史诗,丰富的古代文化》这样解释苗族古歌:“苗族古歌,民间叫‘古史歌’、‘古老话’,学术用语就是‘史诗’。不管叫古歌,或叫史诗,都是以歌(诗)来叙述古代历史的。提到史诗,过去人们只知道英雄史诗,近百年来,有的学者提出,除英雄史诗外,还有创世史诗(有叫原始性史诗),但开始发现的作品不多,影响不大。新中国建立后,西南地区发掘了大量的古歌,包括苗族古歌,才进一步巩固创世史诗在世界文库中的地位。苗族古歌是中国创世史诗中著名的优秀作品。” 对古歌的这种理解和认识在民间文学理论界有相当的代表性。但在实际运用中,这种“界定”似乎仅仅是学术界的“一相情愿”。 2007年6月,我应邀出席了贞丰县布依族古歌大赛,听歌手们演唱的“古歌”包括了情歌、孤儿歌等,而且情歌占了相当的比重。这跟我心目中“古歌”的概念发生了冲突。我虽心里嘀咕,但对这些作品能否称“古歌”并没有当即发表意见。过后,我查阅了有关资料,发现不按“界定”的内涵运用“古歌”这个概念的情况十分普遍。大致表现为这么几个方面: 首先,一些非神话、非讲史的作品被认为是“古歌”。贵州民族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由贵州省民委古籍办和黔南州民委编的《布依族古歌》收入的作品则包括了风俗歌和爱情叙事长诗。《民间文学资料》(四十二集)收入的《格罗格桑之歌》(陈永康、杨兴斋搜集整理)明显是明代以后作品。由龙殿宝、黄桂秋、吴代群主编的“广西特有少数民族古籍系列《仫佬族古歌》”(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分为八辑。第一辑为开坛歌,第二辑为古条歌(即叙事歌),第三辑走坡歌(即情歌),第四辑口风歌(即男女双方相互竞技比歌才的歌),第五辑礼俗歌,第六辑仫佬语古歌,第七辑壮语情歌(即仫佬人用壮语演唱的情歌),第八辑为其他歌,所选作品也超出了神话和讲史的范围。彩云之南网2006年4月6日文章《阿哲人的千年古歌》:“哈尼族把唱古歌称作‘哈巴惹’,吟唱哈巴,多在节日良辰,丰收庆典、宴请宾客,新房落成等喜事临门之际进行。如开天辟地,民族繁衍,历史源流,伦理道德、四季天象、农事生产等等均可入歌,哈巴实际上是哈尼族人民传授历史知识生产经验,传统文化的教科书。” 其次,是从音乐角度去理解。2004年8月12日《长江日报》报道:昭君故里兴山县通过一年多民间普查,搜集整理“巴楚古歌”1800首。报道说:“兴山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的故乡,又是巴楚文化交会之地,民间文化沉积深厚,尤以巴楚古歌最为丰富。为抢救民间传承文化,2002年兴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民间文化抢救保护领导小组。抽调文化专业人士30多人走村入户,走访民间艺人3000多个,共搜集采录《十想》、《十送》、《十劝》等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等6个艺术门类1800个曲目。”这些巴楚古歌中有相当一部分曲目只有少数民间老艺人传唱,此次采录搜集使一大批即将失传曲目得到有效保存。据介绍,这些作品篇目包括《合泥巴过家家》、《做活计的心事》、《寻找约会的地方》、《好看的阿哥阿妹》、《阿哥阿妹的赞美》、《出门串姑娘》、《寻找心上人》、《卖盐巴备彩礼》、《谈情说爱的去处》、《逃婚的阿哥阿妹》、《阿哥出门做生意》、《选定好日子》、《亲戚送嫁妆》、《办喜事》等。《三峡日报》2007年11月19日报道的《荆楚古歌活化石》是这样描述“荆楚古歌”的:“劳动中的农民为把喊歌时憋足的一口气全部释放以求暂时放松,往往在一句之余发出‘噢’的一声喉音,就如公鸡打鸣后‘喔’的一声落音,有人便形象地将其称为‘鸡鸣歌’。《东坡集》有记载:‘……二三月皆群聚讴歌,其词固不可解……但婉转其声往返高下如鸡唱尔,与庙堂中所闻鸡人传漏微似。’千百年来弥漫在兴山薅草场上的扬歌和号子就被赋予了这样奇妙的旋律——因其特有的‘兴山三度音程’被国家文化部定名为‘兴山民歌’,并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贵州民族报2007年12月16日报道贞丰布依族古歌大赛消息时对“古歌”的介绍也是从音乐角度进行的:“布依族古歌是指流传于布依族聚居村寨的丧葬音乐、祭祀音乐、婚恋音乐和婚典音乐等,这些音乐分为爱情调、光棍调、孤儿调等十余种调子。”这代表了一部分人对“古歌”的理解和看法。 第三,一些汉文献中的作品被称之为“古歌”。巴蜀书社1995年3月出版的黄玉顺著《易经古歌考释》把《易经》中一些爻词中的歌词称为“古歌”,比如乾卦中的歌辞:“见龙在田,或跃在渊,飞龙在天。”坤卦中的歌辞:“履霜,坚冰。直方,含章。括囊,黄裳。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中孚卦中的歌辞:“有它,不燕。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既济卦中的歌辞:“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实受其福。”未济卦中的歌辞是:“小狐汔济,曳其轮,濡其尾。未济,濡其首,失是。”等等。燕赵晚报2008年5月8日报道了一则《〈诗经〉中有一首石家庄古歌〈瓠有苦叶〉》的消息:“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一首咱们石家庄地区的上古诗歌——日前,中国诗经学会会长夏传才教授,首次考证出《诗经·邶风》中,有一首出自赞皇县赞皇山脚下的古老爱情诗……这首诗就是《邶风》中的《瓠(音护)有苦叶》,描写的是一个深秋的清晨,旭日初升,河水荡漾,一个少女独自站在济水的渡头,痴痴地等待着心爱的小伙子来向自己求亲。她心里很担心,如果心上人来晚了,河水冰封,就又错过了一年。诗中细腻刻画了少女的心理,以景物来衬托她的痴心与期待,读来委婉动人。” 是不是没有按学术界约定俗成的“界定”来理解、称谓相关的民间文学作品就不对呢?仔细想来,也不能这么说。 “古歌”本来就不是一个学术概念,只不过因为某种偶然的原因,充当了“韵文体神话”、“创世史诗”的对应符号而已。古歌在苗语中意思是“老歌”或“古老歌”,布依族把古歌称为“问休关”,翻译成汉语,也是“古时候的歌”的意思。“古歌”中的“古”是一个时间概念,从字面看,它只是表明了“歌”产生时间和歌中反映的内容比较古远,并没有限定哪一方面的内容。既然如此,那么它可以是神话的韵文体,可以是传说或民间故事的韵文体,也可以是唱历史,甚至是表达男女爱情,只要它是老一辈流传下来的,唱的是古时候的内容就行了。 考虑到民间文学理论界已经形成的基本共识,又要面对社会上对“古歌”概念运用的实际,建议在对“古歌”进行界定时应当区分“狭义”和“广义”两个含义。 狭义的“古歌”:神话的韵文形式,主要唱述宇宙形成、万物起源、洪水与人类再造以及民族历史等等。 广义的“古歌”:古人创作、流传下来的歌,内容包括神话、传说以及古代历史、社会生产生活等。也指用古代音乐形式演唱的歌。 即使是广义的“古歌”,我想,这个“古”还是应当有一个限定,最起码在一百年以上吧,否则怎么能称“古”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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