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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嫖娼除了拘留还要收容教育一年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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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layban61 发表于 2009-10-8 18:0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投诉书  尊敬的领导们:  投诉人姓名:熊德建 、男、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     被投诉人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  一、投诉事项:  1、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滥用权力,对初犯者用过时失效之法,并对初犯者实行“违法”的严厉处罚,收容教育(非法拘禁)初犯者熊仁才。  2、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发出的收容教育熊仁才的家属通知书,其家属至今未收到。到底熊仁才本人是否真的入了收容所。为什么不在金湾区内的收容所收容,而一定要在香洲区收容教育。  3、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执法不公,2009年7月6日15时50分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福泉健康娱乐城,熊仁才在其桑拿中心与服务员许先平小姐以金钱为媒介发生性行为,为何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派出所只捉嫖客而不对福泉健康娱乐城这卖淫场所查封及停业整顿等处罚。  4、捉拿熊仁才是2009年7月6日,为什么收容教育通知书日期是2009年7月7日。              二、请求事项:      责令撤销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对熊仁才的收容教育决定。  三、事实:  2009年7月6日15时50分在平沙镇福泉健康娱乐城113房,熊仁才与服务员许先平开房被温泉派出所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经过四天后投诉人于2009年7月10日才收到由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发出的《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在2009年7月22日投诉人到珠海市金鼎金峰西路的珠海市第一拘留所接被拘留人熊仁才的时候才知道被拘留人还要收容教育。而在2009年7月23日10时至11时投诉人到温泉派出所提出要人的请求下,温泉派出所才给投诉人《珠公金收教决字[2009]第00003号》的《收容教育决定书》的复印件。但案发至今,未见珠海市金湾区公安分局到福泉健康娱乐城进行查封及停业整顿等处罚。而我们也没有见到熊仁才本人,熊仁才本人也没有信件或电话通知回家,我们也不知道熊仁才本人是生是死。  四、理由: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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